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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福荫:关于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的几点思考
2012-06-29    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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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内容在表述上,分为统一必要性与推荐选择性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统一必要性的标准内容,提出了国家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水平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第二层次是推荐选择性的标准内容,制定不同类型学校、不同职业导向的标准内容,提供给不同的办学定位和就业区域特点的专业办学点选择。

  例如,《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学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的主干课程设置,对具体的教育技术学本科专业办学点而言,要求主干课程的设置采用“3+5”模式。其中,“3”是指各专业办学点都必须统一开设的3门主干课程:“教育技术学导论”是指导学好教育技术学专业的课程;“教学系统设计”是教育技术学专业的核心理论课程;“教育技术研究方法”是教育技术学专业的大学生创新训练基础课程。“5”是指各专业办学点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从本规范推荐的主干课程组中选择5门,并与必须统一开设的3门主干课程组成8门主干课程。推荐的主干课程包括教育传播学、学习科学与技术、绩效技术导论、教学媒体的理论与实践、信息技术教育应用、远程教育应用、信息技术课程教学论、培训课程设计与开发、教育电视节目编导与制作、多媒体课件设计与开发、教育软件分析与设计、教育信息处理、教育装备系统规划与集成、教育人机工程、数字化校园规划与实施等。

  各专业办学点在此基础上,根据各自的办学特色,设置基础课程、主干课程及高级课程,并据此确定教学计划。同时,亦允许办学点根据当地的社会需求,按照本专业的知识体系标准,对本规范推荐的主干课程进行适当的调整或拓展,但在评估验收时必须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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