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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以评估督导促进公平。“十二五”规划提出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建立区域、城乡、校际差距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形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级发展指数,建立国家、区域、学校等层级的教育质量国家标准,鼓励中介性质的独立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评价全过程,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质量评价体系及评价结果的定期发布及公告制度等政策措施,通过加强评估督导等措施推进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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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以帮贫扶弱促进公平。保障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的受教育机会和权利,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了新增高校招生计划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等政策措施,以缩小区域入学机会差距、扩大人民群众受教育机会。同时,大力发展特殊教育,健全国家教育资助与帮扶制度,加强对困难群体子女教育的保障,努力通过制度建设来解决特殊教育学生群体、农村留守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困难群体接受教育的问题。
“收入不公影响人一时,教育不公影响人一生”。教育“十二五”规划以完善制度和建立健全保障体系为重点促进教育公平迈向新的水平,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反映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时代要求。目前,我国的教育公平政策从体系到思路都是比较完整的,国家已把教育公平作为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关键是得到切实落实。各地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使“十二五”期间我国教育事业沿着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稳步前进,使发展更协调,人民更满意。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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