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质量——
优化教育结构布局 加强创新人才培养
委员们对人才培养质量非常关注,先后有5名委员的问题与教育质量有关。
刘德培委员问道,在推进教育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如何加强对学生创新的教育,包括创新意识、创新思路和创新实践的教育?
“当前培养创新人才,重点要从转观念、改模式、强师资三个方面入手。”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说,首先要转变人才培养观念,进一步树立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理念,进一步树立以适应社会需要为检验标准的理念,进一步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树立以学生评价为先的理念。核心是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逐步探索形成科学基础、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适应创造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体制机制。还要通过制度建设,促进和保障广大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吕薇委员提出,教育如何根据经济发展需要的变化,优化结构和布局。杜玉波将结构调整的任务概括为一个导向和两个重点。“一个导向就是要使高等教育的类型结构、层次结构、学科专业结构和区域布局结构,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两个战略重点,一个重点是在人才培养的结构上,要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另一个重点是在区域结构上,要大力支持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的发展。”杜玉波如是说。
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补充说,发改委2012年准备启动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强中西部高校的基础办学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地方发展。他特别提到,从适应国家发展需要和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的角度来看,有两条要做,一是稳定高等学校的教育规模,二是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贺铿委员对高校教学评估的效果提出了疑问。袁贵仁说,对高校实行本科教育评估是高教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通过评估要巩固教学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要促进办学条件的改善,以推动教学管理制度化建设。在以往的评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不足,如评估标准、评估手段比较单一,工作存在着简单化、形式化的倾向。今后我们需要做的是进一步完善评估方案,改进评估方式,提高评估质量,达到评估的目标。
程津培委员想了解教育部在加强德育工作方面的做法。袁贵仁表示,我们的德育工作,的确存在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吸引力、感染力不够等问题,下一步重点要在“四个加强”方面下工夫,加强课堂教学,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实践育人,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的密切合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和环境。
邓秀新委员提出,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仅仅依托于学校是远远不够的,比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就需要工厂、企业等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杜玉波坦言,实践能力培养是目前人才培养中最薄弱的环节,也是今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一个切入点和突破口。要完善激励政策,调动各方积极性。实践育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有必要以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承担学生实习实践业务是党政机关、城市社区、农村乡镇、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的职责义务,明确政府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实践育人的责任。
保障安全——
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校车制度
近期连续发生多起接送学生上学放学的车辆交通安全事故,让校车问题迅速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索丽生委员就此提问:“有关部门打算采取哪些措施切实保障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
朱之鑫回答说:“多起校车事故的发生让我们的心情非常沉痛。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公安部、发改委、财政部等10多个部门立即行动,已经制定《校车安全条例》(草案),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我们成立了四个研究小组,从校车的生产、校车的配置、校车的运营和校车的安全管理四个方面,对15个主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要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校车制度。”朱之鑫说,要明确政府的主导责任,还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要因地制宜,不要一刀切。正在征求意见的《校车安全条例》就设置了一个为期3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里,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不能满足要求的,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使用其他取得校车标牌的载客汽车。
针对委员提出的校园恶性案件时有发生的现象,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分析说:“一方面因为当前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刑事犯罪的高发期,这必然反映到校园的安全上,另一方面,也确实存在着一些地方和单位思想比较麻痹,对校园安全措施不够重视、不够落实。公安机关要同教育和综治等部门一道,扎扎实实地抓好校园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意识,为学校各种开放性的活动创造安全条件,为学生外出和教育实践等活动提供安全的保障。”
姚建年委员的问题透出几分尖锐:“并校不能搞一刀切,就近入学可以明显降低安全隐患,请问,如何进一步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袁贵仁说,布局调整整合了农村教育资源,提升了教师配备水平,提高了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总体上是应当肯定的。但一些学校的撤并中,也存在工作简单化、程序不规范,以及撤并后办学条件没有跟上的问题,这是应当予以改进的。
袁贵仁提出了解决布局调整后存在问题的几点原则,一是明确学校撤并的思路原则,要慎重对待学校的撤并,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撤并,对需要保留的教学点要坚持办下去,而且要办好。二是明确学校撤并的工作程序,要建立学校布局调整的听证和公示制度,充分听取学生家长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意见,对经过科学论证和严格程序予以撤并的学校,也要先建后撤,解决好不住宿学生的交通问题,解决好住宿学生的生活保障问题。三是应对学校撤并带来的新情况。要改善寄宿学校的办学条件,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要办好有需求的教学点,在各方面的努力下,建立校车制度,规范校车的运营管理,解决好学生的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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