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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
教育方针的历史沿革
★1934年1月,毛泽东在中央苏区举行的中华苏维埃代表大会上提出,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是:以共产主义的精神来教育广大的劳苦民众,使文化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使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
★1949年12月,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教育要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教育建设方针。
★1957年2月,毛泽东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提出:“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197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文化科学水平。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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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99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1999年6月,江泽民提出:“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坚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方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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