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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继续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公开公示的内容和时限要求,未通过公示的考生不能具备相关资格或获得高考加分。加强高考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诚信电子档案,对考生参加高考和工作人员施考的诚信状况都要如实记载,并按程序提供给有关高校或单位查询,发挥诚信结果的惩戒作用。各省(区、市)要认真清理规范高考地方性加分项目,适度调减加分项目及分值,进一步完善加分资格审核认定办法。
四是加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调控。今年“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实施规模进一步扩大,有关支援省及其所属高校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协作任务,安排好在受援省的招生计划。高等学校要按照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要求,严格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程序、范围和责任。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继续稳步降低在属地招生计划比例。采取综合措施,高校招生计划向中西部省份倾斜,促进高等教育区域协调发展和入学机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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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精心组织实施改革试点。今年,新增山西、江西、河南、新疆4个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河北、内蒙古、湖北、云南4个省区将研制出台2012年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的院校和招生计划数量均比上年翻一番,要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结合本省区实际,把握方向,规范管理,稳步推进。
六是进一步提高考试招生服务质量。要在党委宣传部门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丰富高考宣传的形式和效果。优化直接面向考生的服务,做好伤残考生、家庭经济困难考生、边远及信息不畅地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考生的考试录取工作。认真做好招生咨询、信息查询和信访接待工作,各有关单位都要向社会公开考试招生违规举报受理方式,安排专人接访,对实名举报要一查到底,对出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
会议在北京市设主会场,31个省(区、市)设省级分会场,有条件的地(市)、县也设立了分会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宣部、监察部、最高人民法院、武警总部和国务院新闻办,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有关司局,北京市教委,在京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教育厅(教委)和招生考试机构,高等学校,各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考点的负责同志,及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记者 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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