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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
2002年,无锡市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发文,公开承诺“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公办学校就近接纳为主,不让一个农民工子女失学”。至今,普通公办学校、10所公办流入人口子弟学校和33所外来流动人口子弟学校,已构筑起无锡市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安全网”。无锡市对农民工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实行统一时间报名,统一编班,统一参加学期考试的“三统一”政策,体现了“同等待遇”的要求。此外,取消对外地户口学生进高中的限考规定,收费与本市学生统一。
湖北省武汉市
为妥善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问题,武汉市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纳入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采取减免杂费、取消借读费、实行“一费制”等办法,鼓励进农民工子女到办学条件好的公办学校就读。农民工子女入学由政府统一安排,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使他们在入学就读、教育资源、师资条件、入队入团、表彰奖励、考试评价、毕业升学、教育教学、学籍管理、收费管理等十个方面都享受与城市学生同等的待遇。从去年9月开始,在全市10所学校的起始年级开展农民工子女就学单独编班试点工作。
广东省广州市
广东省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公办+民办+民办公助“三条腿”走路的新思路,大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低收费的民办学校。各地政府纷纷制订了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收费标准,把民工子弟学校与公办学校一并纳入统一管理。在东莞市长安镇,民办学校实际只有“半自主权”,所有校长和教师的聘任,镇里都要进行资格审核;新建校舍要审核设计图纸,要求符合教学专业要求。在广州市天河区,公办学校选派中层以上干部到民办学校担任指导员,在民办学校全职、无偿工作,为学校管理和教学出主意,促进学校上等级、创特色、出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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