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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施
本规划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专项规划,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强化组织领导。本规划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督导实施,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以本规划为基础,制订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任务分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和业内企业应明确各自角色分工,从政策实施、技术研发、成果推广、应用示范等各方面协同推进。
施行目标考核。按照本规划定义的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目标和阶段建设指标施行考核,健全工作督导机制,分阶段落实本规划确定的各项发展任务和建设目标。
推广试点示范。坚持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深入应用,为实现本规划制定的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建立支持环境。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教育信息化作为国家战略加以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本规划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良好环境,为本规划的落实创造支持条件。
索引目录>>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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