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推荐及遴选程序
2012年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试点学校范围为“211工程”高校及少量具有鲜明学科特色优势的高校。符合条件高校可推荐制作完成的视频公开课或选题参加遴选。
1.推荐途径和数量
(1)教育部和其他部门(单位)直属高等学校直接向我司推荐,“211工程”高校每校可推荐3门课程或选题,非“211工程”高校每校可推荐1门课程或选题。
(2)地方高校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后向我司推荐。经遴选后,可按“211工程”高校每校3门课程或选题的数额推荐,此外,还可推荐3门非“211工程”高校课程或选题。
2.推荐要求
如推荐选题,应保证选题课程在2012年7月20日前完成拍摄制作;如推荐课程,应在推荐时完成全部拍摄制作,在本校校园网使用2周以上,本校师生评价优秀,并经学科专家和音像技术专家审查通过。
3.评审遴选程序
我司组织专家对部门(单位)直属高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选题进行评审遴选,确定入选建设选题。获得批准建设的选题承担高校应按照建设计划,依照“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修订版)”,组织主讲教师及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拍摄和加工制作。
我司组织专家按照导向性、思想性、科学性、规范性、教师风采、制作技术等几个方面对部门(单位)直属高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制作完成的课程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课程上网向社会免费开放,接受社会评价。教育部对上网后社会反响良好的课程,给予“精品视频公开课”荣誉称号和经费补贴。
相关专题>>聚焦:“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免费开放
相关专题>>网络公开课导航:国内外名校公开课一网打尽
推荐内容>>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上线回眸:网上授课赢好评
推荐专栏>>教育政策法规检索 >>高等教育专栏
相关专栏>>高等教育:高教新闻 海外概况 高教研究:综合研究 教学研究 发展研究 专题研究
>>教育新闻:综合新闻 学前教育 基教新闻 职教新闻 教师新闻 考试新闻 就业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