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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
十七大报告比以往更简明扼要、完整系统地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有机统一,是新时期的伟大旗帜与指导思想。
1956年党的八大前后,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等论著中,最早提出要借鉴苏联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教训,走出中国式的工业化道路,实现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第二次结合”。这是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初的历史源头与思想源头。
在1982年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邓小平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头5年的历史经验,第一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全新概念和命题,并从思想路线高度点明了其精神实质。这是一个伟大的开端。
从党的十三大到党的十六大,逐步展开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丰富内涵。
十七大报告则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念的本质内容作了全新概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统一,既包括作为实践创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又包括作为理论创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至少包括改革开放近30年重要的实践创新、基本经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和理论创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创新,加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论创新,有机地结合到一起,升华为十七大高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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