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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中的价值问题
我国台湾的陈 臣博士在他的《教育哲学》中曾经精辟地指出:“教育是应该包含有教导和学习的因素在内,但反过来说并不一定为真。亦即有教有学的行为或活动,不见得就是教育,这是因为教育本身也是一种价值的活动”。我国大陆学者雷鸣强博士也曾经指出:“教育是社会与个人在精神和物质价值方面的投入产出的劳动实践活动,是一种创价活动。”故从教人做人的教育概念出发看,绝无离开价值的教育,就像没有决无离开德育的智育、体育和美育和决无离开投入产出的劳动实践一样。教育中的价值存在形态十分复杂,仔细分析教育活动,我们可以看到,教育中存在着至少三类最重要的价值问题------“教育的价值”、“对教育的价值”和“教育价值取向”。
(一)教育的价值
“教育的价值”指的是教育系统对社会或个人等价值主体的存在或发展而言呈现出什么样的意义,具有什么样的价值。
教育的价值主要包括教育的社会性价值、个人性价值和教育性价值三种。
所谓社会性价值,是指教育对一定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具有的意义。一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离不开它所需要的物质与精神的条件。教育在创造这些条件的机制中意义重大。社会存在和发展所需的政治、经济、文化系统终究是由社会主体的人去建设的。而一个自然人并不具有创造和发展社会的能力。教育的意义在于通过“文化化人”的活动将社会成员从自然状态中提升出来,实现人的“社会化”,成为一个秉承人类文化成果,因而具有智慧与力量,能够担当社会主体责任的人。社会化使人成为政治、经济、文化的现实主体,使社会存在与发展成为可能,是教育的社会价值的集中体现。当然,在教育活动中也有直接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存在(尽管这一存在主要是中介性质的),这些活动的存在也直接构成了教育的社会意义或价值。在我国,人们重视教育的重要原因是着眼于上述教育的社会价值。正确理解的“科教兴国”实质上只能是“教育兴国”------因为科学之母是教育。
“文化化人”不仅具有社会意义,而且对每一人类个体的存在和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这就构成了教育的个人性教育,个体要生存,要发展,要享用,要生活幸福,首要的前提当然是个体具有生活和创造生活的能力。这一能力只能通过教育,现阶段尤其是学校教育的中介才能有效地完成。在当代社会中教育质量之所以为人们普遍关心,不仅是因为教育将会赋予个体以存在和发展的能力,而且是因为高质量的教育会提升人的创造力,而且是因为高质量的教育会提升人的创造力和对生活意义的寻找与追求的能力。虽然当代社会所普遍存在的无意义感并不能够通过教育一劳永逸地解决,但是人们还是对教育普遍地寄予厚望。教育所县有的对于个体生活意义进行关照和提升的价值,是本世纪以来全球范围内在教育思潮上民主主义对专制主义、人文主义对唯科学主义进行批判的根本原因。
教育不仅对教育以外的系统具有价值,教育对自身也会呈现巨大的意义�这就是教育的教育性价值。仔细分析,先在的教育思想、教育者、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工具等等无一不具有对运动着的教育运动本身的教育。比如孔子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至今对我们仍然具有借鉴意义。又比如,新的教育手段的出现,Internet在教学中的应用等等,就对教育系统中所有教育要素都会起到革命性的作用。因此,教育对教育本身也具有重要的意义或价值。改良教育体制和教育活动从来都不是仅仅为了社会、个人,而与教育系统本身的存在状况与追求毫无关联的。
“教育的价值”在我国教育理论界主要是以通过另外一个概念------“教育功能”去加以表述的。这一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过去并没有必要的概念清理。实际上,功能是一个系统因其要素与经结构而产生的一种客观性的作用;而价值则是基于这一客观作用特定客休一向价值主体呈现出的主观性的意义。人们在教育功能认识上出现的偏差,比如出现功能观上的“教育万能论”和“教育无能论”的错误倾向,其主要原因就在于用对教育价值的认识取代了对教育功能的客观分析。
(三)对教育的价值
“对教育的价值”与“教育价值”的主客体关系相反,是指社会或个人等客观力量对教育的发展有何种作用、影响,呈现何种意义。雷鸣强博士称之为与“目的性状态”的教育价值(即“教育的价值”)相对应的“手段性状态”的教育价值。
“对教育的价值”可以从社会、个人和教育本身对教育的意义三个角度予以分析,也可以从教育过程的角度予以说明。我们这里主要从教育过程的角度予以历时态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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