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中国高校行政化有哪些表现呢?杨德光提到的问题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各级政府都设立了机构庞大的管高校的教育行政机关。如,国家有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教育委员会或教育厅。每所高校上面都有主管部门,高校正副校长都由上级党政机关任命;高校办学经费由上级行政机关下拨,包括专项费、重大科研项目及经费等;高校的学位授予权、博士点、硕士点、新专业设置、教师编制、高级职称比例,以及高校升格、更名,都要经上级行政机关审批;对高校的考核、评估,是由上级行政机关操办的。”
大学被分为不同的等级:有副部级、司、局(厅)级。行政级别不同,政治、经济待遇也各不相同。
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高校的管理者把自己当作“官”,按行政规则运作,而不是按教育规律运作。他们在管人、治人,而不是在服务。
学术管理也被行政化。“各院系的专业设置、调整,课程结构、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师职称评定,教师的招聘、流动,教师的考核、晋级等,即无论是学术事务还是行政事务,统统由行政部门决定。教授们很少有发言权、决策权……”
如此一来,看到的更多是官员治校,而不是教授治校。当上官,就可以拿到职称:官僚学术化;既当官又有职称,就可以垄断学术资源。于是许多教授也都争当书记、主任:学术官僚化。如果你既不当官,又不巴结当官的,或者得罪了领导,你就很难获得学术资源。
大学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去探寻知识、创新知识。多数人可能只是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学术良心、社会良心而在那里做事的人会很少,而且不被欣赏。这真是国家的不幸,人民的不幸。
今后能否像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和发展规划要求的那样“去行政化”,看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只有“去行政化”,才能像蔡元培说的那样:
“仿世界各国大学通例,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无论有任何学派,苟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上不达自然淘汰之命运者,虽彼此相反,而悉听其自由发展。”
“对于教员,以学诣为主;在校讲授,以无背于第一种之主张为界限,其在校外之言动,悉听自由,本校从不过问,也不能代负责任。”
港澳台在大学的自主和学术空间方面,程度较高。其中一些管理比较完善的学校,其实可以和内地的一些学校多交流办学经验,也可以在某些领域合作办学。如此,港澳台的大学可以继续完善,也会给大陆大学改革提供一些经验。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中,广东省和福建省被列为“加强内地高校与港澳知名高校合作办学,探索闽台高等教育合作交流新模式”的试点省,广东省还被列为“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试点省。这些规定都为港澳台在中国内地大学教育的改革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提供了政策基础。
当然,港澳台也要继续加强办学的自主性与学术自由,警惕不要让其滑坡,不要非但没能帮助大陆的学校增加自主,反而将自己的自主度降下来。这或许也是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提到的“充分发挥香港、澳门在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中的独特作用”吧。
张鸣认为,中国大学的最终出路是私立大学,如教会学校、港资、外资学校的发展,形成对公立大学的竞争,使其改弦更张。当然这些学校也要防止“内地化”的问题。最近报载香港中文大学计划办一个独立的深圳学院,于2012年开始招生,首期六七千人,第二期四五千人。其教学素质、学术水准及收费标准(约十万港元一年)都与沙田中大看齐,有绝对的学术自主,资源与财务独立。他们能否成功,能否为内地的大学带来一股新鲜空气,促使内地高校的改革,还要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