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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小学校连着大民生
2011-09-08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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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撤留不能忽视民意之重

  本报记者在缙云县采访调查大洋学校初中部撤并一事时,数百名村民自发前来,介绍当地的实际情况及他们反对撤校的理由。

  截至记者发稿时,经记者与大洋学校及当地教育局联系,确认该校初中部已经暂缓撤并予以保留,并顺利完成开学报名工作,教学秩序基本恢复正常。

  按国家政策,撤校本是利国利民之举,但为何在一些地方引发争议?近年来,围绕学校布局调整,尽管国务院和教育部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一再强调“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但在部分地方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简单化和“一刀切”的情况。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室主任汪明认为,当前教育布局调整中产生诸多矛盾和问题的症结在于:一是决策有误,如部分地方过分强调小学向乡镇集中,初中向县城集中,撤并了一些不该撤并的学校。二是决策无误,但宣传、组织和后续配套措施不力。避免决策有误,需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对义务教育学校整体布局进行科学规划,制定调整的基本标准,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避免执行不力,切忌“行政命令式”地推进布局调整工作,对于配套措施一时难以跟上的地方,应暂缓实施。

  东北师大农村教育研究所所长邬志辉认为,对于因农村学校布局调整而引发民众与地方政府间的矛盾,我们不怀疑地方政府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良好动机,但问题恰恰在于当“官员的认识”与“百姓的理解”之间出现矛盾时,我们究竟该按谁的意志作决策?

  “首先,政府要认真听取普通百姓的意见和呼声;其次,要合理限制行政权力的越界与滥用;再其次,要切实关心农村学校的建设与发展。”邬志辉说,“首先要建立受决策影响主体的利益充分表达机制。就农村学校撤并而言,如果一个地方有1/3的群体强烈反对撤并,学校就应被保留。如果百姓之间也存在不同意见,政府就应成立由村民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和学校领导代表、人口统计专家、弱势群体代表等参加的专门组织展开讨论。其次要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听取机制。听取意见不能只‘听’不‘取’,而是要有听有取,对于不可取的意见要作出说明和解释。”

  浙江上虞市教体局局长章兆钧认为,在布局调整过程中,不能盲目追求办学规模,应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在人口密集的平原地区,适度扩大学校规模。而在偏远或交通状况比较复杂的地方,应保留一些小学校。对暂时不宜撤并的学校,不能撒手不管,而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能力,让农村孩子在家门口也能享受到优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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