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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治校”彰显我党开放品格。列宁曾指出,“没有公开性而谈民主制是很可笑的”。开放性是社会组织生存发展的基本规律,是政党、军队和社会团体维持新陈代谢、保持自身活力、永葆发展进步的必备条件。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深度和广度改变着人类社会,“去神秘化”和“透明化”成为最显著的时代特征,必然要引发国家、政党、军队的行为模式改革创新,也对其开放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更大挑战。“阳光治校”紧扣时代特征、适应时代主题,倡导信息公开、信息共享,自觉破解人们对公共权力运行的猜疑和误解,积极消除认知上的盲区、沟通上的断带、制度上的缺失、管理上的漏洞和监督上的缺位,是对我党开放性品格的继承和发扬。从具体实践看,“阳光治校”遵照公共权力的阳光运行原则,对高校事务依法实行民主管理,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与时俱进地创新管理机制,兼顾最广大师生员工利益和多元主体的权益诉求,形成海纳百川、兼容并包、共进共荣、共建共享的和谐氛围,就是对无产阶级政党开放性品格这一优秀基因的继承和彰显。
“阳光治校”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有阳光就有阴影,曾被视为“象牙塔”的高等院校,腐败问题也时有发生。据统计,高校职务犯罪中多发在财权、事权集中的环节。除共性的人事任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行政类腐败和经济类腐败行为外,还有具有高校特点的学员招生录取、毕业分配、考试过级等行业类腐败,以及近年来备受诟病的职称评审、论文发表、学术失范等学术类腐败行为。阳光是腐败的克星,暗箱是犯罪的温床。“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对预防和惩治腐败基本经验的科学概括和深刻总结。“阳光治校”是高校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健康党的机体,坚强党的领导的有效机制,推行“阳光治校”就是为党员干部建立起教育机制、预警机制、监督机制和保护机制,从制度上杜绝权力滥用和腐败滋生。
“阳光治校”激发群众创造活力。胡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唯物史观是党执政理论的哲学基础,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能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是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真假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取决于历史观和价值观,又映射出历史观和价值观。“阳光治校”坚持把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师生员工主体地位统一起来,尊重群众,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管理基层事务,全力维护群众利益,共享发展成果,激发最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主观能动性,增强他们的使命感责任感,引导他们凝神聚气多做贡献,是党的群众路线在院校工作中的根本体现。我们要时刻警惕和自觉克服英雄史观和精英本位观,真正树立群众路线的观点,把我们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继承好发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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