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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发展教育的关键环节是尽快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
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我国仍然是发展中人口大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发展很不平衡,作为人力资源大国的基础还不够牢固,特别是按照国际上人力资源强国尺度来衡量,我国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的总体质量不高,存在着明显差距,其中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依然是较为突出的问题。要实现《教育规划纲要》部署的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的各项目标,难点固然集中在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地区,但各地区也都面临如何把优先发展教育落到实处的紧迫问题。近年来,针对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相关制度措施不能完全到位的状况,胡锦涛总书记多次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支持教育事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要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在这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又强调围绕“三个优先”要尽快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这将是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关系教育事业全局最为关键的环节。
优先发展教育,是《教育规划纲要》确立的教育改革发展“20字工作方针”中的第一项内容。在论述“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时,《教育规划纲要》重申了“三个优先”理念,并从不同政策角度对优先发展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是强调“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在指导思想中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领句,表明了党的十七大关于教育重大战略部署的逻辑起点,全面阐释了优先发展教育的重要现实意义。二是提出“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这曾是多年来尚未完全解决的难点问题,涉及许多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三是从“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入手,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尽快形成有利于优先发展教育的保障机制,特别是在坚持年度财政性教育经费法定增长基础上,提出“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的目标,并保持稳定增长,为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创设基本条件。
形成有利于教育优先发展的科学规范的制度,主要责任在党政领导。可以预见,在当前各地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研究制定本地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过程中,是否把优先发展教育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发展的政绩考核,形成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决策机制和制度规范,将是检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是否真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否树立科学发展政绩观的重要标志。我们相信,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全党全社会沿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指明的宏观方向不懈奋斗,优先发展教育尤其是相应的制度建设和保障机制,势必出现一个全新的局面。
(张力: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育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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