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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资产重组,提高职业教育资源利用效率
实施资源重组,淡化三类中等职业学校及职业学校与成人职业学校的界线,按照行政隶属或专业分类,聚类进行合并重组,实行一套班子、一块牌子的实质性重组,撤销重复、陈旧专业,优化师资队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根据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办学现状,建议采用多种方案改革:一是现有企业办学的,鼓励继续举办,政府适当补助及减免税优惠;二是现有企业实在无力举办的,政府进行资产重组,或转让办学主体,建立多元办学体制;三是扶持、规范“国有民办公助”、“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私人办学”,使其健康发展。
对各类职业学校,应当实行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允许优质优价。对规模过小、专业陈旧的学校,可以通过兼并、联合,走规模建校之路。应充分发挥职业学校在再就业培训中的作用,开办长期短期、日间夜间多种培训班,发挥学校校舍夜间、节假日的可利用潜力,为缓解社会压力,提高人口素质发挥作用
(六)扶持多元化办学,提高全民文化素质
提高全民文化素质,仅靠现有公办学校及其转制学校远不够用,必须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办学、私人办学等多元化办学,把职业教育作为一种产业加以开发。凡愿意举办职业教育的团体和个人,具备了《职业教育法》中举办职业教育机构的条件,向主管部门报送了必要材料,经审批合格就可以办学。
(七)职业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
职业学校的校长应为法定代表人。职业学校在民事活动中应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职业学校可以根据举办单位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方案,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根据教学需要,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开展社会服务,开展国内国际间教育交流与合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学校教学、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评聘教师,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负有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保值增值和依法管理使用的责任。
(八)规范落实职业教育成本分担制度
职业教育成本,按负担主体可以分为社会成本和个人成本。社会成本包括:政府支付的教育费用;行业企业事业组织、个人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所支付的费用;社会团体、个人集资、捐资的教育费用;学校自筹收入用于支付教育的费用。个人成本是指受教育者个人或家庭为本人或子女受教育支付的全部费用。
职业教育成本担负的原则是:受益原则和能力原则。即谁受益谁应当负担;谁有能力谁负担。职业教育成本分担主体和分担形式包括:政府拨款;国有经济企事业单位办学或交税;非国有经济企事业单位办学或交税;个人交费。总体上,职业教育成本分担结构政府拨款总量与标准应当与普通高中拨款总量与标准相持平,培养成本较高的职业教育应当高于普通高中拨款的标准。国有经济企事业单位与非国有经济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其产值落实对职业教育成本的分担。个人交费应根据教育成本——收益原则,预期收益较低的职业教育杂费交付,应低于预期收益较高的普通高中。
混合体制的转制学校和民办学校,实行准成本收费。学校基建投资按折旧测算,收取一定的补偿费,纳入学费征收。允许部分家庭提前支取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子女上学。建立和完善学生贷款为主的学生资助制度,使家庭困难学生能正常入学。鼓励学校与企业合作创办高新企业,学生参与高新企业的创业和经营,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际动手能力的同时,也获得一定物质回报。
(九)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
改革目前由于体制制约分割成的人才市场、劳务市场的环节过多信息不畅局面。随着全球信息化的到来,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也应参加世界竞争,使劳动力输出更快捷,使我国职业教育走向国际化。
依据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规律,建议建立劳动力市场人才聘用合理价格体系。职业技术教育毕业生聘用价格,应等于职业教育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使职业教育培养人才的教育活动得到补偿,使职业教育得以可持续发展。
注:
①教育部财务司编:《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资料汇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②天津市统计局编:《天津统计年鉴》(1995),中国统计出版社,第34页。
③中科院社会学所、全国工商联研究所等:《关于我国私营企业发展状况的调查》,《新华月报》1999年第4期。
④瞿延东:《发展民办教育,规范社会力量办学》,《教育发展研究》1999年第4期。
⑤⑥天津市统计局编:《天津统计年鉴》(1999),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年版,第68、67页。
〔作者系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成人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天津 300191〕
原载《教育研究》(京),2001.8.58~62
选自《职业技术教育》200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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