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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大批量使用未成年学生工 职校沦为中介
2011-05-13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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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行政压力绑架的职技校

  “使用学生工的行为,是一种对教育资源的绑架。”潘毅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国家每年对中等职业教育投入那么多钱,但学校提供给社会的,却是没有任何真正技能的富士康的合格工人。”

  但至少目前看来,工厂、政府、学生工,三方都从目前的模式下“获益”了。工厂解决了用工短缺,政府解决了引资项目,学生“补贴了家用”。

  各地政府显然乐见于目前的现状:早在2009年,富士康集团便与重庆119所职业院校共同签订实习员工管理协议,协议规定学生实习有“2+1”或“1+1+1”两种方案,“2+1”即前2年在校园学习,第3年实习就业;“1+1+1”即指第1年在校学习,第2年在工厂顶岗实习6-9个月,第3年实习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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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9月,河南省教育厅则下文省内各地的职业学校,要求各学校动员、组织二三年级的学生到富士康进行顶岗实习,以“保证富士康集团正式落户河南、年内批量投产后有充足的高素质员工队伍”。

  从文件措辞里能看到地方政府对于富士康“用工”的支持,该文件要求(2010年)9月6日起,河南全省的职业学校,要每天将组织报名情况上报教育厅,9月10日前“务必”完成下达的一半任务量,9月20日之前完成全部任务,“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

  几乎在同一时间,山西省教育厅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也组织省内各职业技能院校学生前往富士康实习。

  根据现有的明文规定,学酒店管理的小惠,是不该来富士康的。2010年出台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应对企业技工荒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规定:不得安排学生在“非本专业对口行业”实习。但有学生工告诉记者,学校每学期要保证给富士康送一定数量的实习生,“如果不够的话,教育局会扣住补贴给学校的经费,比如说是奖学金和贫困生助学金之类,学校为确保这个人数指标,即使专业不对口,也要保证人数。”

  于是,各种红头文件下,黄夏、小惠、王秀他们的细小命运,便被忽略了。学生大规模的退学、实习期大面积的缺席,已经从学生的角度折射出他们对此种模式的失望。

  这些尚未成年的孩子解不开一个困惑。“如果就是为了来富士康工作,我当初为什么要读技校?”王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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