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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普工作的重要抓手—谈依法推进的普通话水平测试
2010-10-28    语言文字报(5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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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专门法律。该法的颁布,对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国民素质,增进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法对推广普通话,依法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提高国民的普通话水平也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一、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法律保障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权利,国家机关以普通话为公务用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定了普通话的法定地位、作用和使用范围,普通话应有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这就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对象,也为相关行业的资格准入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法提出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为普通话培训提供了法律保障。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和施行,对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产生了深远而重大的影响,强有力地保证和促进了普通话推广以及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把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内容和要求以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使普通话水平测试成为国家级的测试,成为依法开展的测试。这在我国语言水平测试史上是第一次,可以说在世界范围内也是第一次,这说明普通话水平测试不是一般的学术性的测试,而是关系到推广普通话大业的一项测试。该法把测试对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并且对不同行业人员分别应该达到的等级标准作出了规定,为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有了法律的保障,各级测试实施机构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加强,培训测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0年来,共培训了5万名测试员,测试了3000万人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促进和保障作用。

  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相关内容写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使该法在社会语言生活中发挥的作用更直接、更具体、更突出。各地在语言文字的地方立法中,也都把普通话培训测试写进去,使得普通话水平测试有了地方法规的保障。国家语委和各地方语委在近年来的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和执法调研中,把相关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情况及达到的等级作为一项主要内容和评估指标,这些都有效地促进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贯彻落实,促进了普通话培训测试的依法开展。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成效

  普通话水平测试从酝酿、实施至今,可分为三个阶段,即酝酿研制、组织实施和发展创新阶段,在不同阶段不断获得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1.酝酿研制阶段(1982~1994年)

  从1982年起,一些语言文字工作者开始探讨普通话等级标准和水平测试等问题。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提出将普通话分为三级,把普通话分级从学术层面的研究设想上升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明确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政策指导性。1988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研究”课题组成立,拟定将普通话水平分为三级六等;199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通过国家语委组织的专家鉴定。1994年11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正式出版。同年,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同时发布一系列相关文件。

  2.组织实施阶段(1994~2001年)

  1994年,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成立,其后云南、上海等地的省级普通话测试机构相继建立,一些地市、院校也成立了测试站,形成了国家、省级、地市或高校三级测试体系,构成了全国测试网络,测试员队伍遍布全国。高素质的测试员队伍是普通话水平测试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

  3.发展创新阶段(2001年至今)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后,各省、市、自治区的立法机构先后制定了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大都将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相关内容纳入实施办法。2003年,教育部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并先后颁布和印发一系列相关文件,促进了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2004年,时任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袁贵仁在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会议上对全国测试工作的科学发展提出新的目标和要求。这些都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依法推进、健康发展。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适应新时期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需要,2003年10月新《大纲》颁布,进一步规范评分标准,对于提高测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2004年1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出版。几年来的测试实践证明,新《大纲》和《纲要》受到各地业内人士的欢迎和好评。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现代化有赖于管理手段的信息化和测试手段的现代化。本世纪初,上海、湖北等地率先研制并应用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之后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联合湖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研制“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鉴定;2010年6月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中心和信息网建成,标志着管理的信息化已经初步实现。测试手段的现代化也正在逐步实现。

  普通话水平测试以其良好信誉赢得了境外的需求。目前,国家测试中心与港澳地区合作的院校已经有13所,港澳地区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已达到7万人次。另外,国家测试中心也与新加坡有关单位开展了合作测试。

  随着测试工作的全面开展,科研工作也随之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果。国家测试中心承担并完成了国家语委“十五”科研课题“普通话水平测试研究”中的相关子课题,举办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主任论坛、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学术研讨会,每年出资30万元用作普通话水平测试科研专项经费;各级测试部门也把科研作为推进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在大规模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实践基础上,专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开展使普通话培训测试教材编写工作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随着测试工作的深入发展,各地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相继建立并日趋完善。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建立地市级、高校和行业测试站点1200多个,基本建成了由国家测试中心、省级测试中心和地市、高校、行业测试站组成的测试体系。各级测试机构依法开展工作,形成了良性运作的工作机制和上下贯通的测试机构网络,保证了测试和推普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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