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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为校车安全支招 放下惰政思维提速校车发展
2011-11-22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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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事故就停办校车,是惰政思维

  记者:校车事故给政府和社会敲响了警钟,建设“中国的校车工程”,政府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李蓝:对于发展校车,政府责任不可缺位。有的地方出了事故就一味限制校车,甚至把校车停办,这也是不行的,是一种惰政思维。政府必须正视和满足社会对校车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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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车的运营需要多方面的资源,比如通过立法保证校车的路权,还需要制定一系列国家标准等,这些资源只有政府能够提供。而且,校车运营的利润较低,责任重大,更多的是公益服务性质,对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吸引力不大。

  所以,政府应该承担起责任,负责制定相关法规,监管日常运营,并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

  袁桂林:对于校车的发展,政府应该承担主导责任,积极推动校车工程的实施,为普及校车提供资源,并对日常运营实施严格监管。政府还应推动相关立法,一方面让校车在行驶中享有一定“特权”,尽可能保证学生的安全,另一方面为监管校车运营提供依据。

  我国没有专门的校车法,在义务教育法中也没有关于校车的规定,造成监管中无法可依。另外,一些统筹的工作也需要政府各部门互相协调来做,比如设计校车的行驶路线等。

  记者:关于校车的运营,目前有政府主导、企业主导、政企合作等多种模式,对于具体的运营,请问有哪些政策建议?

  李蓝:在试点推广阶段,可以成立专门的校车公司,或者通过招投标形式把校车运营委托给客运公司;办校车不可能是“慈善工程”,在校车的运营中,政府应该以适当补贴弥补其利润的不足。以美国为例,政府一般通过招投标成立专门的校车公司,给予适当补贴;校车公司负责校车日常运营,政府负责监管。

  袁桂林:政府不一定要把购买、运营等具体事务一揽子包办,可以鼓励企业、学校来办校车。但是政府也不能完全不管,要切实做好立法、监管、统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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