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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
通过制度建设营造严谨治学氛围
1998年,一向平静的法国科学界掀起了层层波澜,人们都在议论着“贝尔纳?比安”这个名字。他是一名比利时生物学家,1992年被法国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所任命为雷恩实验室的负责人,开始对“肥胖基因”进行研究。
不过到了1997年,他团队中的两名研究人员突然找到当时雷恩第一大学的校长,称比安强迫他们伪造实验数据。一时间,有关比安学术造假的新闻闹得沸沸扬扬,但当事人却对这些指控全部予以否认。此后,健康与医学研究所随后进行的调查工作也受到了人们的批评,有人认为,该机构调查速度过慢,负责人有意包庇比安……
虽然这件事到现在也没有明确的结论,而且比安后来也离开法国前往了美国,但却带给了法国人不小的震动,使得很多人开始关注起这个科学领域的毒瘤―――学术造假。
事实上,法国至今尚未出台任何专门针对在学术上弄虚作假的法律法规,各研究单位除了提倡加强行业道德教育,也只能通过制定科研人员行为准则和科研成果评价机制等措施,规范科研工作。
比如法国国家科研中心就成立了科学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教育研究人员尊重科学伦理,正确处理个人研究自由和对社会义务的关系,他们重视对科研人员的整体评价,避免研究人员因过度追求眼前利益而铤而走险。
法国另一个重要科学研究机构―――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所也在1999年成立了科学廉洁委员会,该委员会接受书面申诉报告,并在保密的前提下备案并开展相关调查。一旦确认属于可受理案件,委员会就会邀请国内外专家,展开由浅入深的调查。
记者曾经接触过一些法国科研人员,他们大都认为,目前学术上的压力确实在不断增大,但法国的科研单位的学术氛围相对宽松,因此他们并不愿意在学术上进行欺诈,因为一旦被发现,就将身败名裂,得不偿失。不过这样也带来了学术发展缓慢等一系列的问题。
其实,学术腐败五花八门,但究其原因,无非是因为名誉、地位和金钱的竞争日趋激烈,因此,杜绝学术造假就需要彻底铲除产生这种现象的土壤,营造严谨治学的社会氛围,这是任何道德规范或是法律法规都无法代替的。
本版撰文(除署名外):任海军郭一娜吴平李学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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