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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权的回归,最根本在于理清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作为民选的学术委员会,是不该受行政权制约的,委员会独立运行,负责学校的学术事务决策。但从目前的一些细节看,学术委员会拥有的学术权也很有限,只是“学校的最高学术审议机构”,说白了,就是具有咨询功能,连建议权也没有——8月2日,学术委员会就行使了约见校行政领导的权力,医学部约见了复旦大学分管医学院的副校长桂永浩召开了两个多小时的恳谈会——是否采纳,决定权还在学校领导。以学术不端事件处理来说,这样的学术委员会似乎没有拍板决定启动调查的权力。
如果教授们有高度的学术权意识,其实应当在《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时,就据理力争,从委员的选举、委员会的权力等方面,最大限度实现学术权的回归,并随之发动广泛的宣传,进行动真格的民选,把这作为全体教授们最重要的事。如果能有这样的操作,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当可看好。而现在,这届带有民选痕迹、学校领导全体退出的学术委员会,很有可能过了最初的兴奋期,又步入上届学术委员会的命运轨迹。
在人们的印象中,复旦大学曾多次宣传学术委员会,但是,其真实的运行状态,在此次媒体报道中才呈现,比如虽有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全体会议”,但结果从2001年6月成立到2010年底的10年中,该校学术委员会总共只开了两次会,其中一次是去年10月的委员换届会议;还有“校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可在当时,许多委员都已任职10年,很多教授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学校的学术委员会成员。
但愿不要到了未来某一个时间,对这一届委员会的评价也是如此。其实,学术去行政化,如果能做到学术委员真正民选,拥有独立的学术决策权,委员会里有学校校长等行政领导(作为当然委员)并非不妥,一方面,学校行政领导根据基本的利益回避选择,不再从事学术事务;另一方面,学校行政领导参与学术委员会,只是更好地执行学术决策。假如学术决策权最终还是在校领导手中,而校领导依旧从事学术研究,那么,校领导退出的学术委员会就将更具摆设色彩,甚至会误导学术去行政化的改革。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就必须是全体大学教授、教师,增强学术权意识,并抓住一切机会,推进学术权按正确的路径回归。而不是对此漠不关心,或者只是配合演戏。须知,由行政主导而没有全体教授参与的学术去行政化改革,极有可能只体现行政意图,最终难以真正去行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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