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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来,先后听取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直属高校、地方师范院校等500多家单位,以及1000多位专家、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一线教师的意见,进行了7次重大的集中修改。教育部多次召开部党组会、部长专题办公会审议文稿。中央相关部委的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文稿,提出了许多具体的修改意见。六个文件顺利完成了会签,日前正式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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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教育部等在贯彻落实方面重点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要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研讨班,组织各地各校学习国发〔2012〕41号及6个配套文件的主要内容和政策要点。特别是要让文件具体实施部门的各级领导、业务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到对相关政策领导干部熟悉、业务干部精通、教职员工了解,为文件的全面落实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责权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加强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项目。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三是加强考核督导。要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建立教师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制度,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并公告督导结果,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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