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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表彰奖励重要依据
2012-12-14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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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12月13日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六个文件有关情况。教育部要求,加强考核督导,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政绩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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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教育部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委分别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和《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等6个文件。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师工作会议和国发文件的要求,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加强教师工作薄弱环节,教育部在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联合出台了涉及农村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教育改革等6个方面的文件,以点带面,着力破解涉及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方面的瓶颈,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据悉,教育部从去年9月启动了文件的研制工作,主要开展了摸清全国教师队伍建设基本情况、分专题进行实地调研、围绕难点开展课题研究、进行国际比较研究、邀请专家决策咨询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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