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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观点]
推进素质教育要改革用人制度
社会用人制度对于实施素质教育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改革用人制度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当务之急。全面改革社会用人制度,转变传统的人才观念,将有力地促进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脱离中国国情和教育实际,片面和盲目追求高学历的倾向应当予以纠正。我们知道,许多发达国家,选拔人才并不唯学历是用,尤其是近年来,越来越注重人的综合素质,就是重视所谓“智商”以外的因素。他们的企业、政府机构录用新人,必须面试,用人条件注意全面素质和特长,学历只是选拔的因素之一。事实上,许多优秀人才并不一定有显赫的学历。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既需要大量学有专长的高级专门人才,也需要数以亿计的、高素质的、在普通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和劳动者。例如,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坚持实施“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就对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这方面就需要各级政府教育部门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协调配合,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要转变传统的人才观念,在全社会形成使用人才重素质、重实际能力的良好风气。人事部门考核、录用新职工,要做到既讲学历,又不唯学历,“不拘一格降人才”。要给有才能的人以平等的竞争机会,使学生对今天的学习和生活充满自信和热情,对明天的社会和工作充满理想和希望,使每一个青少年都能在将来的社会中找到自身发展的出路和岗位。
--节选自《为了13亿人的教育》一书,该书是对原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的访谈录。
[链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劳动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与学历文凭不同,学历文凭主要反映学生学习的经历,是文化理论知识水平的证明,而职业资格与职业劳动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更直接、更准确地反映了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该职业所达到的实际工作能力水平。职业资格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职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职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职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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