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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工程专业认证的试点工作
环境工程专业的认证试点工作是从2007年开始的。在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下设环境工程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这个试点工作组目前由13位成员组成,其中有6位来自高等教育战线,大多数是环境工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骨干成员;有7位来自行业,包括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环保产业协会原秘书长韩伟同志是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的副主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环境友好中心,是国家层次上与环境保护关系密切的三个机构,我们都邀请了专家。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的秘书长任官平同志,也积极参与了我们的专业认证。所以,就试点工作的专家组来说,基本上是由社会成员和教育部门协调组成的。考察时我们还聘请了试点工作组之外的一些特邀专家。工作组的专家和特邀专家到现场考察之前,要经过培训,考察人员先要认真学习相应的文件。到目前为止,已经进行了两批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组的另外一项任务就是要制定环境工程专业认证的补充标准。认证的通用标准,是教育部统一制定的,我们制定的是本专业的补充标准。通用标准中的工科基础内容,对环境工程专业可能难度大了一些。从我们决定启动认证试点工作以后,就开始制定补充标准,到目前为止已经历多次修订。它是在专业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的,这项工作主要是由昆明理工大学宁平教授领导的小组开展。现在,补充标准已经有几个版本了,认证试点工作都是按照现在的这个版本实施的。补充标准基本上参照了环境工程专业的规范,在同济大学周琪教授的领导下,专业规范也经过多次修订完善。专业认证时的核心课程设置、核心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和主要的教学环节,都是按照专业规范编制的。虽然补充标准经过了几个版本的修订,但仍然有改进和提高的空间。宁平教授的团队一直在修改完善中,目前还没有形成最终的版本。
专业认证比较强调专业类别的不同。对课程的要求,在满足通用标准的基础上,环境工程专业可能更强调化学类课程。工程基础类课程,如“环境微生物学”、“环境监测”都列入需要考察的课程之列,当然也包括专业课。这些课程的基础具有通用的基本要求,再加上各个学校的特色选修课,构成了该专业的课程体系要求。实践环节是认证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值得大家重视的一点。环境工程专业认证工作在四所学校进行了试点。第一年选择了同济大学和南京大学。这两所学校都有很好的办学条件,又各具特色,当时教育部和几所学校商量后,选择了这两所学校。同济大学有传统的环境工程专业,有相当出色的办学经验;南京大学的环境工程专业是在环境科学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新型环境工程专业,具有很雄厚的基础条件,并且发展迅速。2007年11月初进校考察,12月份完成考察认证的初步意见,向全国认证专家委员会做了汇报,并进行投票表决,这两所学校都通过了认证,认证期都是3年。
在2007年认证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又选择了两所学校,这两所学校也和上次一样,具有不同的特点。昆明理工大学的环境工程专业,是1977年以来全国最早开办环境工程专业的学校之一;武汉大学也跟南京大学类似,有很强的环境科学的背景,在环境科学办学的基础上发展了环境工程。当然,这两所学校有一支从其他学校合并过来的环境工程专业教师队伍,所以它们的特点也反映了一类学校。今年五六月份考察了这两所学校,暑假里试点工作组召开了会议,对入校专家组的意见进行了确认,形成了试点工作组的意见。专家委员会在11月份讨论表决,通过了对这两个学校环境工程专业的认证。
从认证试点工作的情况来看,有几个值得关注的问题:第一,是课程设置,即课程设置是否符合专业规范和认证标准。实际上专业规范是专业培养的基本要求。所以,在认证的时候,课程设置应该满足基本要求。第二,是设计训练。设计训练作为实践环节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对毕业生的毕业设计或者科学研究报告进行考察。第三,是实践环节。实践环节包括课程的实验条件、校外实习基地。所以,学校和企业要互相理解,互相帮助,建立友谊。这两所学校在实习基地方面具有多年形成的条件。第四,是青年教师,即注重青年教师的培养。年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人越来越多,而读博士期间由于过于强调论文的重要性,而忽略了工程经验的积累,这将成为制约工科院校培养水平提高的瓶颈。第五,是跟踪反馈,主要是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因为考察时间比较短,采取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虽然会有很多毕业生来参加,但是不是反映了毕业生的实际情况,难以判断。毕业生的整体状况,各个学校可从“保持评估,持续改进”出发,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反馈机制,以便更多地听取毕业生的意见来促进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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