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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领导人民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
我们党在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的过程中,带领人民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形成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配合、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切实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创造了人类教育史上的奇迹。
建成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目前,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有55万多所,在校生26158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新中国成立时,我国80%人口是文盲,小学、初中和高中入学率分别是20%、6%和1.5%。经过不懈努力,2010年我国文盲率下降到3.5%以下,小学净入学率99.7%,初中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是100.1%和82.5%。职业教育迅猛发展,大规模培养技能型人才的能力大大增强。高等教育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进入到大众化阶段。目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6.5%,高校在学总规模3105万人,跃居世界首位。学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等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和进步。
构建体现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教育公平体系。我们党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切实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不断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努力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这些政策措施使更多人分享了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公平和民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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