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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营养改善计划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网友非常关注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学校又该以何种方式进行公开啊?
全国学生营养办有关负责人: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2012年8月,财政部和教育部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其中规定,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应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整体信息公开工作范畴,统一管理。
公开的内容应包括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每学期实施进展情况,受助学生人数、姓名、班级等情况;补助资金收支情况和食堂财务管理情况,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带量食谱;学校膳食委员会名单及工作开展情况,学校管理人员陪餐情况;学生和家长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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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为学生、家长或者其他组织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定期通过学校网站(页)、校园广播、校园信息公告栏,电视、报刊、杂志、微博、短信、微信、学校的公报(告)、年鉴、会议纪要、简报、致家长公开信、学校家长会、教代会、学代会等途径公开营养改善计划相关信息。
我们争取在前三年达到这样的效果:第一年,保障国家全部试点县开餐,现在这个目标已经达到;第二年,要让营养改善计划在“阳光下运行”,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第三年,营养改善计划规范、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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