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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2年起,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将调整一级高(完)中录取批次的志愿,在统招择优志愿和定向择优志愿的基础上增设参考志愿,按照“统招择优志愿——定向择优志愿——参考志愿”的顺序录取。对于未完成的定向生指标配额,将纳入统招生录取使用,依据调剂指标和参考志愿择优录取,参考志愿录取分数不得低于统招择优生志愿录取分数线。
《方案》还规定,有昆明户籍的初中学生(往届生、转学生、在外地就读学生)若参加昆明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均须参加昆明市考试科目考试(除云南省统一抽考科目外),成绩按规定纳入升学成绩统计。同时,应取得考查科目、学科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应等级。
此外,昆明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实行考试入学和注册入学两种录取方式。前者参加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并填报志愿,由省、市两级招生部门和考生报名学校按有关规定录取;后者社会人员凭初中毕业证书向当地招生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统一进入全市学生信息录入系统。凭高中毕业证入学的学生,录取学校直接从“非报名考生管理”进入系统录取注册。(记者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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