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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答记者问
2012-02-07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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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这次课程标准修订是如何组织开展的?经历了哪些过程?

  答: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修订工作应在认真总结十年课程改革实践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必须坚持“三个面向”的方针,按照民主、科学的程序进行。为此,教育部特别设计了以下工作程序。

相关文件>>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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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开展实验情况的调研。2003年和2007年,先后组织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来自国家级实验区的校长、教师、学生和家长约11.7万人的大规模调查,全面了解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实验情况。

  二是确定修订的原则和重点。明确提出课程标准修订要坚持德育为先,各学科有机渗透;要坚持推进素质教育,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坚持能力为重,注重知行结合;要坚持与时俱进,充实新思想和新内容;要坚持减轻负担,控制课程容量和难度。

  三是加强力量,建立机制。教育部成立了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工作委员会。共遴选了172位专家,组建了各学科课程标准修订组。

  四是组织开展修订工作。2004年,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组织修订各学科课程标准,重点加强了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德育内容。2007年根据大规模调查的结果,开始对各课程标准进行全面修订。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为贯彻落实有关任务要求,再一次组织专家对课程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五是广泛征求意见。修订过程中,课程标准修订组深入教学一线跟踪研究,召开近千场(次)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一线教师的意见。修订工作基本结束后,向全国32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16个大学基础教育课程中心、11家出版社及教科书主编征求关于各学科课程标准修订稿的意见,得到反馈意见两万余条。同时还向近三年对课程建设提过建议的89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征求了意见;就语文、历史、思想品德以及地理课程标准向中宣部、外交部、中央党史研究室分别征求意见;就有关学科课程标准向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的委员征求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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