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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三个不均衡”实现教育公平
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关键在人才,基础在教育。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均衡发展又是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广西以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为契机,正在加紧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0—2020年)》,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采取有效措施,在未来10年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让更多学生享受高质量教育,让壮乡儿女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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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均衡就是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达到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的相对均衡,从而实现教育公平。广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着重考虑以下3个方面:
针对城乡教育发展的不均衡——
广西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以龙胜各族自治县为试点,推进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改革。以凭祥市为试点,推进边境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力争到“十二五”期末,义务教育学校实现校舍建设达标、配套设施完善、教学设备配置齐全、食宿条件明显改善、校园环境优美、教育质量明显提升的目标,消除校舍不安全因素,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计划。到2015年,基本满足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的特岗教师、支教和交流教师、离城镇较远的边远艰苦地区教师以及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住宿需求。大力实施农村教师提升计划。通过实施“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等形式,采取集中培训、远程培训、送教下乡等模式,大规模、高效益开展农村教师培训,促进农村教师专业化发展。落实义务教育投入政策。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依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义务教育经费。
针对区域教育发展的不均衡——
充分整合教育资源。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施“四个集中”:高中向城市或县城集中,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努力构建以自治区合格初中、小学、寄宿制学校为中心,辐射管理周边小学或教学点管理模式,实现学校布局合理、教育集中投入、教师资源集约,并以此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规定。合理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服务网,按照公开透明、全面覆盖、相对稳定的原则,全面实行小学就近免试入学、初中电脑派位或对口入学。禁止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择校”行为和进行小学升初中选拔性招生考试。条件具备的地区可将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或由初中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直接进入普通高中学校。建立健全监测评估机制。从2010年开始,对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县(市、区)和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市、区)进行评估验收。
针对校际之间教育发展的不均衡——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为主”原则,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保障特殊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设区市和人口在30万以上、“三残”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规定,建设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完善普通教育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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