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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增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活力 努力解决 “三个不均衡”
近年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教育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兄弟省区市的关心帮助下,广西采取有效措施,增加义务教育投入,积极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缩小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校际之间教育差距。继2007年广西在全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率先实现“两基”目标之后,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又有了新的提高,“两基”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当前,广西全面实现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杂费,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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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三个年”增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活力
实践证明,以“年”的活动形式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近年来,广西以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为契机,持续增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和活力。
开展“教育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系列教育专项工程,改善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006年以来,广西先后实施了中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边境国门学校建设工程、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教育项目、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课桌椅更新工程、中西部贫困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试点项目等基础教育专项工程,投入资金超过100亿元。这些教育专项工程都无一例外地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中小学校倾斜。特别是,广西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2010和2011年连续两年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教育惠民工程的重点项目来抓。自治区本级财政三年共安排超过20多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校舍的改造、加固、新建和迁移避险,三年统筹各项校安工程资金达到82.70亿元,规划建设面积728.74万平方米。“教育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开展,教育专项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地区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为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校际之间办学条件差距奠定基础。
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活动,努力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内涵建设。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建设,努力提高中小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是“两基”巩固提高的工作重点。为使各地义务教育工作重点切实转移到深化学校内涵建设上来,广西于2009年启动了“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活动。为此,广西重新修订了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制定了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市、区)评估工作方案、评估标准及评估办法。2010年,自治区教育厅厅长高枫分别给全区14个县的县委书记、县长写信,得到书记、县长的积极响应,有力地促进了“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活动的开展。自治区组织11批112个评估专家组,对全区所有县(市、区)进行了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验收。经过为期两年的活动,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教育教学行为更加规范,校容校貌更加整洁,办学理念、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得到了新的提升。
开展“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年”活动,农村学校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近年来,广西积极开展财务管理示范县建设,评估确认宜州市等11个县(市、区)为“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规范示范县”。组织专家深入农村中小学校开展财务管理咨询、业务培训,帮助和指导农村中小学校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财务管理。“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年”活动的开展,探索创新了农村学校财务管理模式,为加强农村学校财务管理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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