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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安徽省多措并举,增加义务教育资源总量,均衡义务教育资源存量,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政策保障 义务教育优先发展
2006年,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开始实施,安徽省政府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确立工作目标,整合教育资源,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7年,省政府将城乡同步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列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2008以来,省委、省政府每年都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年度重点工作。2009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和分类指导、区域推进的原则,力争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实现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均等,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办学条件差距明显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教育教学质量、整体办学水平相对均衡,初步建立起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和制度体系。全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也都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方案,落实工作资金,强化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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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度大
自2007年春季开始,安徽省城乡同步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并将义保机制改革、危房改造、免费发放教科书等纳入民生工程,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省拿大头”,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提高,超过了国家制定的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人均公用经费的基准定额标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也相应提高,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得以完善。为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安徽省制定实施了资金拨付月统计通报制、独立督察员制度、工程推进责任制和考评制以及责任追究制,有力的推进了义保进程。工程实施以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运转状况明显改善,可以将更多的精力用于提高教学质量,投入教育管理和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均衡。
机制保障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入正轨
安徽省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依据监督检查情况实施奖惩。每年组织对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工作目标、措施保障、资源配置、对口支援、教育管理、教育布局等进行评估考核,公布考核结果。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评估表彰,从2007年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评选,从落实工作措施、保障入学机会均等、学校办学条件均衡、师资均衡配备均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均衡等方面提出要求,评估认定一批教育理念先进、教育质量较高、资源配置合理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县(市、区),目前已有29个县(市、区)获得了这项荣誉。2009年,合肥、铜陵及界首市被评为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建立省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区,在已评选上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中选择16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基础较好、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建立了省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验区,探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措施,努力解决妨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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