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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
多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始终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位置,把全力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加快城乡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加大对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加紧补充农村紧缺师资并建立教师校际交流制度,着力解决城乡、区域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每一个学生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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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努力缩小区域和校际办学条件差距
“十一五”期间,福建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中小学合格校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明确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分年度、分片区的要求和相关政策措施,并制定出台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标准。各地按照省政府的既定规划,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投入机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逐步建立中小学校长、教师流动管理制度。完善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学校建设规划,结合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安全工程、城区学校扩容改造等一系列重大工程,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扶持独立设置的农村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新建或改造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按标准完善教学仪器和图书的配备,努力缩小城乡学校办学条件上的差距。截至2010年,全省通过“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的学校达1799所,占总校数的五分之一。同时,鼓励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打破城乡和校际间的体制分割,鼓励和支持各区域内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通过整合、捆绑、重组等方式,形成师资队伍合理流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办学共同体,并通过这一平台开展“扬峰填谷”,逐步实现相对区域内较高水平的均衡发展,从根源上有效解决择校问题。此外,进一步加快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效益,完善省级基础教育资源平台建设,健全省、市、县、学校四级教育信息化网络,大力开发和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利用网络和多媒体手段,为农村学校开齐课程和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服务,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突出根本,推进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
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师资的均衡至关重要。这几年,福建省抓住师资均衡这一关键环节,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足额配齐义务教育学校教师。2008年,福建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在全国率先提出将县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提高到城市学校水平,并在近3年先核增6500个编制用于补充农村小学紧缺学科。到2012年底前将农村紧缺学科教师配备到位,确保农村小学都能开齐开足省颁规定课程。二是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按照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1.5~2.5%的标准核拨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并落实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安排教师培训费。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村教师(校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到2012年底前将全省农村教师(校长)轮训一遍。三是实施义务教育师资校际交流试点。将县(市、区)域内公办学校教职工人事关系收归县管,实行“县管校用”,推动义务教育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积极组织好本区域内教师在城区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和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每年交流人数要求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校长也必须进行交流。继续加大对薄弱学校的对口扶持,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农村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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