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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福平工资曾被用作乡里的招待费用
张永辉搞不明白,为什么“那只幕后的黑手”宁肯让韩福平“被死亡”,也不肯在整编的时候告诉他们真相,让本来被分配的韩福平回到教师岗位。
他告诉记者:“当时我找这事的时候,就有‘高人’指点我说:肯定是有人领着韩福平的工资呢。你回去人家就要把工资退给你,人家怎么可能告诉你真相,让你上岗呢?”
为了能早日回到教师岗位,张永辉曾找到旧周学区,对校长刘桂林、会计于江海表示,只要能让妻子回到教师岗位,之前的工资都不再追究。“为了打消他们的顾虑,我甚至跟他们表示,韩福平可以给他们出证明,证明之前的工资都是我们自己领取的。刘桂林、于江海始终坚持说不记得我们曾经报到过,也不知道韩福平被分配至旧周学区这件事。”
但在5月31日,任县纪检委的工作人员向张永辉证实,韩福平的工资确实被人冒领了。
张永辉向记者播放了任县纪检委工作人员和他谈话的录音。
苗国栋告诉张永辉,韩福平所在的这批分配的师范专业毕业生的工龄是从2001年3月开始计算的,工资从同年10月核发,“旧周学区当时是乡财政给”。
县纪检委另一位工作人员许春杰向张永辉进一步解释说,任县财政局见到韩福平2001年6月报到时填写的后经相关单位审批的“工资表”后,依据这张工资表,就给韩福平立折、开户、发工资。
但许春杰同时强调,直到2004年12月被停发工资前,财政局只见过这一张韩福平的工资表,以后旧周学区再也没有报过韩的工资调整的表格。“也就是说任县财政局给韩福平开过近3年半的见习工资。”张永辉对记者解释说。
根据任县纪检委的调查,在这3年半时间里,韩福平的工资卡开户银行变更了三次,分别是任县农业银行、任县联社营业部和旧周信用社;而工资则由乡财政发放转由县财政发放。
记者向相关人员了解到,乡财政发放与县财政发放,对韩福平这样的国办教师影响不大,“国办教师一直是由县财政出钱,而民办、代课老师的工资则在这一过程中从乡财政出钱,变为了由县财政出钱”。
苗国栋告诉张永辉,根据任县人民检察院2008年的相关调查,在这3年半的时间里,韩福平的工资是18000元,其中9524.43元被原旧周乡财政所工作人员韩桂贞“花了”,而“有8475.57元用于乡杂支了”。
“对工资卡是如何到韩桂贞手里的,乡杂支具体包括什么内容,以及是谁让把这笔钱用于乡杂支等问题,纪检委没有更明确的解释。”张永辉说。
6月2日,中国青年报记者找到了已退休的原旧周财政所工作人员韩桂贞。
韩桂贞说,在他的印象中,韩福平的工资卡是2002年底到的他手里,而从工资卡发放到他手中这一年多时间,有谁拿过工资卡他并不知道,“当时也是乡里的领导让我拿着这张工资卡的”。
韩桂贞说,将韩福平工资卡上的钱用于乡杂支也是当时的乡领导授意的,“我一个小会计怎么会做这个主?”他表示,所谓乡杂支主要包括招待费用、代课老师的工资等。“当时针对这费用,乡里是有个‘小账’的。”但韩桂贞称,他也不清楚最终小账的下落,当时乡里的领导是谁,也记不清楚了。
但韩桂贞告诉记者,当时旧周学区代课老师的工资“应该是由会计于江海拿着名单来领的”。
记者和张永辉又找到旧周学区会计于江海。于江海表示,他已经记不清楚是从哪里领取,以及怎样领取与韩福平同批分至旧周学区的老师的工资卡了。
“但自始至终学区没有拿过韩福平工资的一分钱。”对这一点,于江海颇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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