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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1-08-04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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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职业教育:让学生成为适应工作变化的知识型、发展型技能人才。

  职业教育是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础。要做精、做特、做强职业教育,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促进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有机结合,为经济转型和社会进步输送知识型、发展型技能人才。

  1、改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重视和加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强化学生技能训练,强调实践导向,融教、学、做为一体。加强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行业企业资源优势。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完善各级职业教育专业标准,促进不同层次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加强校企合作课程建设,强化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探索课堂与实训地点一体化,实施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新模式。完善职业教育评价体系,改革学生学业评价制度,引导学业评价向就业导向和社会评价转化。逐步实行职业培训模块可叠加的“学分银行”制度,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培养模式。全面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职业能力提升和创新人才培训工程。

  2、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员工和转岗、再就业人员等社会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放教育培训资源。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培养模式和学制贯通的“立交桥”,打通技能型人才深造发展渠道,为学生多元发展提供保障。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学生职业意识和职业技能教育,鼓励职业院校向普通学校开放课程和实训资源。实施职业教育示范校和能力建设工程,加强工程类骨干型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不断提高各类职业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3、建设现代职业教育师资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企业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的比例,形成专兼结合的“双师制”教学团队,使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师中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比例不低于30%,高等职业教育该比例不低于40%。完善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和服务机制,为教师培养培训和企业挂职锻炼提供良好条件。设立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专业教师获得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技能资格,成为“双师型”教师。

  4、推动行业企业和社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鼓励行业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参与职业教育,逐步增加政府对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经费扶持。完善职业教育多样化校企合作机制,增强行业企业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责任,对接受职校生实习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补贴。积极筹措和吸纳社会资金发展职业教育,积极调动和寻求各种社会资金投入职业教育领域。大力营造尊重劳动、重视技能、重视技能型人才的社会风尚,宣传优秀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和社会贡献,倡导新的求学观、择业观、成才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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