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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投资关系,公办高校相对于民办高校来说,自主办学权更小。包括在美国,公立高校也由于财政独立性弱,而存在办学自主权(比如招生)小于私立高校的问题。为此,如果我国能对少数公办高校实行转制,将有如下好处:其一,改变国家对高等教育想大包大揽却包不了的情况,减少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转而集中精力发展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公共基础教育,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扩大教育公平;其二,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进入高等教育领域,拓宽高等教育的融资渠道;其三,探索政校分离、管办分开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无论是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都将从“公办”“民办”转为“公立”或“私立”,建立起管理者、举办者、办学者、教育者、受教育者各自权责清晰的现代大学制度。这样的大学制度,有益于大学朝教育本位和学术本位回归,而不是现在的政府全权管理、参与办学的行政色彩很强的机构。
当然,实行这样的转制,除了注意转制决策的民主、转制操作的公开、透明外,还需要根据“管办评”分离的要求,推进高校“自主办学、自授学位”的改革以及学生和学校双向选择的高考制度改革。因为只有学校自主授予学位,才可能凸显教育的价值,而不是文凭的价值,引导学校将关注点集中到办教育上来;而学生选择大学,则赋予学生“以脚投票”的权利,被选择的大学必须思考怎样提高教育质量、改善教育服务来吸引学生。我国近年来的“留学热”和国内高考弃考现象已经让高等教育管理者见识了“以脚投票”的威力,问题是,面对这种严峻的现实,我国高等教育是真正用勇气做改变,以应对挑战,还是继续维持现有高等教育的格局,而变为温水里的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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