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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5年起,申请招收培养博士生的指导教师不再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改为由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在审定所属各博士点招收培养博士生计划的同时,遴选确定招收培养博士生的指导教师,博士生导师的审批权下放至高校。
200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工作的几点意见》,开展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内自主设置学科、专业方向的改革试点工作,效果良好。
自1981年进行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以来,截至2010年,我国已经先后进行了11次学位授权审核。第十一批学位授权审核十分特殊,因为政府主管部门仅审核一级学科的学位授予权,学位授予单位可在一级学科授权下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2、博士生培养自主权获得扩大
今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城市经济学“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方案专家评审会召开,以北京大学政府学院副院长李国平教授为首的7名行业专家对其进行了资格审定。该学科孙久文教授,从学科概况、必要性和可行性、人才培养方案、学科建设规划四方面进行答辩。经评议,专家组一致建议并通过中国人民大学在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面继续设置“城市经济学”二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3月以来,这一幕在各个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不断上演。今年3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教研厅[2010]1号,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实施。《细则》规定,此后,二级学科由学位授予单位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一级学科目录,在一级学科学位授权权限内自主设置与调整。
“对于高校办学者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福音”,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孟繁华说,“高校可自主设立二级学科博士点,刺激了高校办学积极性,打破了学科设置枷锁,释放了学术自由。各单位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学科发展前景及人才培养需求等动向灵活地对学科设置进行调整,有利于学校内涵发展和研究生培养,可最大程度地利用学校资源。”
不少专家表示,这次放权对提高博士生质量大有好处。
博士生教育是各国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是培养各行各业尖端人才的重要途径,其质量与规模,以及与之相伴的知识与技术的创新成就,是衡量一个国家高等教育发达程度及科技、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与前景的重要标志。
1983年,中国首批18位博士诞生,当时的博士可谓是凤毛麟角。而今,伴随博士生规模的扩大,反倒质疑之声不断,呼吁压缩博士生培养规模的声音不断出现。但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袁本涛却不这么认为,“质量是建立在一定的规模基础上的,如果没有一定的规模,是谈不上质量的。我国博士生培养的当务之急是提高质量、调整结构,扩大高校自主权便是一条出路。”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孙久文说,“在博士生培养方面,放权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高校可主动调整规模、结构、质量、培养计划、培养模式,主动和社会需求结合起来,这样一来,在增加博士数量的同时,质量也提上来了。当社会对某一学科人才有缺口,学校可以灵活调整学科设置,适应能力大大增强。有针对性地进行人才培养,不仅提高了教育资源利用率,还提高了学生对用人市场的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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