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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暗战:生源争夺战"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2011-07-22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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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高校都用“预录取”预定生源

  于是乎,各高校招生开始采取各种手段吸引优质生源,甚至出现了“挖墙脚”的现象。今年发生的“招生电话门”,起因就是复旦大学招生办声称发现在个别省份的招生中,有人冒充复旦大学招生人员致电考生,称他们与复旦所签的加分协议被取消。

  7月1日,刚从湖北招生现场返回上海的冯玮因为转发并评论了复旦大学招生办的相关声明内容,卷入了一场“口水战”。随着熊丙奇撰文称“大学不能靠‘忽悠’抢生源”,指出复旦大学在招生宣传过程中与考生签署的预录取协议“没有任何法律效力”,这场“口水战”一度升级。

  冯玮在微博中称熊丙奇不在招生第一线,所做的批评是“闭门造车”。他表示,“名校预录取,是应考生要求,以学校信誉为担保的‘单向承诺’”。

  “预录取本身是用高校信誉作为担保的一种承诺书,只约束高校,并不约束考生。它并不是一种法律文书,因此,谈预录取有没有法律效力没有意义。”冯玮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最早采取预录取方式吸引考生的是中科大。2008年我在湖北招生的时候,有考生和家长问我,‘你说会录取我们,但有没有一个书面的东西呢?’后来,很多高校的招生都采取了预录取的方式。”

  冯玮表示,并不是所有的协议都要有法律效力,预录取协议是一种对高校的单向道德约束。在看待这一方式时,公众应该看它是否对考生和家长有利。

  一位复旦大学2009级的学生告诉记者,她和身边的不少同学在报考时都和学校招生人员签订了预录取协议,“经历过的人都会觉得是增加了一份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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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旦大学从2009年开始,每年都单方遵守了承诺;但每年都有签了预录取协议的考生到最后违约反悔的例子,其中有的违约对我们招生工作的影响很大。”冯玮说。

  但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坦承,自己和负责招生的其他同事也会“挖”其他高校的生源。“我们也挖啊。客观来说这个,我并不否认。只要不是采取恶劣的手段,恶性竞争。哪怕是签了协议,我们也会告诉考生,这个是可以单向违约的。”

  熊丙奇向记者解释,他给出的“预录取没有法律效力”的判断,是基于现行的规定和常识。他指出,目前在高校招生中,只有一种合法的预录取,即自主招生预录取,而当下各高校普遍采用的“预录取”在教育部的招生文件并没有规定。

  他还举例说,据报道称2008年,华中科技大学就曾上演“承诺录取”却最终变“大忽悠”的故事——当年,华中科技大学派人专程到广东顺德一中进行宣传,承诺达到一定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必录。不少学子信以为真,临时更改志愿,却被华中科大大大地“忽悠”了一把,校方在得到好生源后绝尘而去,有16名考生最终无缘华中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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