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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行政化”与加强管理不矛盾
葛剑雄:“去行政化”是去掉“化”,而不是去掉“行政”。行政是必要的,行政系统、行政管理是每个学校都需要的。中国的特点是泛行政化,即使不是行政单位也要有相应的行政级别。
首先要明确“去行政化”的内涵。我理解的“去行政化”,第一,应该由行政权力的“来源”(上级主管部门)来“去”;第二,学校内部应该界定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范围,不能干预行政管理权力外的事务;第三,行政应该做好服务工作,在行政管理范围内尊重学术、尊重教师。
大家不要误解,不是说行政级别取消了,行政化就没有了,反过来也不是级别高了,就一定会行政化。
葛晓音:我们总是对自己的大学这也不满意、那也不满意,不如放在全球范围来看。从我这些年在海外工作交流的经历看,香港的大学的行政化一点不比内地大学的行政化弱,甚至更严重。香港的大学在行政上的制度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学者一旦成为大学校长、学院院长,主要工作基本都在行政上。
现在关注的焦点在于,由于校长、院长、系主任掌握的资源比较多,如果他们缺乏公心,就会出现不公正、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在日本,学部长、系主任几乎是没有任何权力的,纯粹是一个为学生、老师服务的角色;在香港,校长、院长也不能为自己谋任何私利。他们有约定俗成的传统,大家都不会违反。
事实上,行政本身不是问题,任何一所大学都需要管理层。适度的管理是必要的,关键要把握好度。管理上的度,既不能太疏,也不能太密。
盛连喜:任何一个组织都需要管理,无序是不会产生效益的。高校“去行政化”和加强管理并不矛盾,改革方向在于理顺关系,关键是行政权力能主动服务于师生。
王建华:在大学的具体管理中,一定要有一套行政体系。现在的行政体系专业化程度不高,行政化程度不够。行政化意味着职业化、专业化,否则办事效率不高、做事水准不高。
但是在决策方面,特别是学术决策方面,则不能以行政管理人员取代教师群体,“仆人不能代替主人”。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一定要分清楚,权责分明。学术评价、学术方向的制定、学术成果评价等都属于学术权力范畴。而学术部门作出的决定,也要通过行政系统来执行。
钱锋:高校需要行政,但不能过度,更不能行政化。高校应建立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的学术评价机制,健全制约行政领导权力,促进民主、科学管理的监督查处机制,推进校务公开;建立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健全问责、咨询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杜绝个人行为和“暗箱”操作;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民主党派等团体的作用,构建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查处机制,健全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通过设立校长接待日、信访信箱等多种形式,拓宽师生表达意见、参与决策的制度化渠道,扩大师生的民主参与和监督,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做到民主管理,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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