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已走过了它光辉的50年。50年来,它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在经济、政治、科教文卫和国防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使中国人民足以自豪的、空前未有的巨大成就。其中,改革、开放20年来的巨大成就,不仅举世瞩目,也为国人所熟知。但对前30年的成就,由于距今已远,易为人们所淡忘或忽视,尤其年轻的一些的同志对许多情况或许还不大了解,以致易为一些有意无意地贬损其成就的思潮所误导。因此,有必要着重谈谈前30年的情况。但为节省篇幅,本文只对这个时期生产建设方面的伟大成就谈一点自己的感受,借以热烈庆祝建国50周年。
新中国是在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破烂摊子的基础上开始进行恢复和建设的,1952年基本完成国民经济恢复和民主改革。1953年12月,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在一个重要文件中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了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⑴全国人民在这座灯塔的光辉照耀下,仅用短短几年时间,到1956年就胜利地完成了对私改造任务,基本上建立起崭新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这是一个符合客观规律的发展进程,因而为生产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开辟了广阔的道路。接着1958年5月党的八大二次会议即制订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在这条总路线的鼓舞下全国人民意气风发,斗志昂扬,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冲天干劲。全国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征程中,尽管有曲折,但从总的来看成就仍是极其辉煌,不容抹杀的。从1949年到1978年的30年间,竟从“一穷二白”的基地上,以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所望尘莫及的速度,建立起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
一、国民经济总量大幅度增长
国民经济生产总量的价值指标,依核算方法的不同可以有社会总产值、国民生产总值(GNP)和国内生产总值(GDP)等。其中,国民生产总值是指本国国民所生产的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而国内生产总值是以国土为界来确定的全国所生产的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在1978年前,由于帝国主义的封锁,很少有境外来华的直接投资,国内也很少向外直接投资,所以GDP和GNP两个指标在数量上大体相当,因而二者可以互相替代。现我们即从社会总产值和国内生产总值(GDP)两个主要指标来说明我国经济在30年间是大幅度增长的。
1.社会总产值大幅度增长。
我国国民经济的统计曾一直用以国民经济平衡为目的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即MPS。按照MPS的核算方法,社会总产值包括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和商业五大部门所生产的产品价值。其中商业部门,虽然是属于流通领域,但由于包括有创造价值的仓储、运输等环节,而实际又很难计算其价值,为便于统计,把商业部门的收入都统统纳入社会总产值之中。在这一涵义下,以人民币计算(下同),我国从1949年到1978年的社会总产值从557亿元增加到6,846亿元,即29年间增长11.29倍,年均增长9%。⑵从表⒈看出若以可比价格计算,社会总产值的指数以1952年为100,到1978年为725.8%,即由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已基本完成之后到改革开放前的26年之间,增长6.26倍,年均增长7.3%。其中1958-1962年的“二五”时期前两年是大跃进,后三年是困难时期,生产一度下滑,以致年均负增长0.4%,除此之外,其余各个时期每年平均都保持了很高的增长速度。即在1953-1957年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的“一五”时期年均增长11.3%;1963-1965年在克服严重困难之后的恢复时期年均增长15.5%,达到了最快的速度;在文革前期,即1966-1970年的“三五”时期年均增长9.3%;文革后期即1971-1975年的“四五”时期,也达到了年均增长7.3%的水平。
表1.(略,本书编者注)本表按可比价格计算
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统计年鉴》1983年版第14页。
在社会总产值快速增长中,工农业总产值的增长速度尤为迅速。工农业总产值从1949年的466亿元增加到1978年的5,69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2.82倍,年均增长9.5%,各年增长情况详见表⒉:(略,本书编者注)
本表工农业总产值的绝对数,1949、1952年是按1952年不变价格计算的:1957、1965年是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的:1978、1981年是按1970年不变价格计算的。指数是按可比价格计算的。
资料来源:马洪主编:《现代中国经济事典》,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73页。
⒉国内生产总值大幅度增长
国内生产总值(GDP)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即SNA核算方法中的重要指标。我国改革开放后,为了便于进行国际比较也使用这一指标,对过去的GDP则从国民生产净值中推算出来。根据张风波主编的《中国宏观经济结构与政策》的研究推算的结果,我国的GDP1952年为680.9亿元,到1978年增加为3,488.6亿元⑶,增长4.12倍,年均增长6.5%。这样的经济增长速度不仅在我国是史无前例的,而且在世界上也十分罕见,远远超出了战后世界GDP每年平均增长的速度。据世界银行提供的资料表明,世界年均增长速度在50-60年代为4.8%,70年代为3.4%,80年代为2.9%,其中属于发达国家的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的平均增长率60年代为4.9%,70年代为3.2%,80年代为2.6%,⑷都比我国改革前30年的增长速度低的多。而且我国在那30年还包括了三年困难时期生产一度绝对下降的情况在内,如果除去这非常时期,在一般正常年景,其增长速度就更高,即按可比价格计算我国GDP的年均增速度,1953-1957年的“一五”时期为8.88%,1958-1960年大跃进时期为9.19%,1963―1965年经济调整时期为14.5%,1966―1978年的“文革”及其后的初期为6.62%,历年GDP的绝对数及各个时期的年平均增长速度,
表⒊:(略,本书编者注)
注:绝对数是当年价格、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
资料来源:张风波主编:《中国宏观经济结构与政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8年版,第29页。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1966-1978年期间,由于受到极“左”思潮对经济的干扰,GDP的年均增长速度只有6.62%,但仍比同期世界各发达国家的发展速度高出许多。如同期美国为3.4%、西德3.4%、加拿大为4.6%、只日本稍高,为7.3%。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