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二届学术年会征文通知发布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站内搜索:
 特别推荐:
 当前位置:EDU首页 > 中国教育 > 学前教育 > 学前研究 > 专题研究 > 家庭教育 > 家教常识
尊重儿童
2001-12-10    李季湄

字体大小:

  1991年中国政府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向国际社会做出了庄严承诺。怎样使我们的教育真正成为尊重儿童的教育呢?有的教师认为,不体罚、辱骂儿童就是尊重儿童了,其实这是远远不够的。

  《儿童权利公约》对我国幼教工作者来说也许不够熟悉。这是1989年11月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的一个保护儿童权利的国际法律文书。《公约》要求所有缔约国保障未满18岁儿童的合法权利,我国作为缔约国之一,向国际社会作出了庄严的承诺。1991年3月李鹏总理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儿童坐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90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之后,我国政府又相应颁布了一系列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但是,执行《公约》不仅是政府行为,它也需要广泛、形式多样的社会动员。作为与儿童关系最密切的领域之一,幼儿教育所肩负的重任是不言而喻的,义不容辞的。

  幼教界如何执行《公约》呢?简言之,就是将《公约》的原则和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的教育实践中。尊重儿童是《公约》的基本精神,而其核心内容乃是尊重和保护儿童的权利。这也正是《公约》儿童观、教育观的本质所在,它代表了当今国际社会对儿童的生存、保护、发展和教育的最新理解。《公约》的条文集中地反映出当代儿童观、教育观发展的新水平,

  对幼教的观念更新和实践开拓,无疑极具指导意义。

  近年来,我国幼教界在儿童观上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幼儿作为独立的个体应当受到尊重这一点已经形成了共识。但是怎样使我们的教育真正成为尊重儿童的教育呢?有的教师认为,不体罚、辱骂儿童就是尊重儿童了,其实这是远远不够的。《公约》尊重儿童的精神体现为四条原则。

第一是无歧视原则

  即儿童应在不受任何歧视的情况下享有他们的一切权利,不受身心的伤害或区别待遇。我国幼教事业发展正是在努力为所有幼儿创造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不因其民族、语言、宗教、社会出身、伤残等等而有任何差别。

  如果从这一指导思想出发去考虑幼儿园的工作,同样是改善办园条件,同样是提高入园率,同样是扩展家园联系、与社区的联系,发挥幼儿园的教育辐射作用等等,都应有新的认识和思路。

  对照无歧视原则检查幼儿园的日常工作的话,可以看到,某些教师人为地在幼儿中制造差别的现象显然是与原则精神格格不入的,按幼儿的能力水平甚至相貌、父母的显赫程度区别对待的做法伤害的不仅是一部分幼儿的人格尊严,而是影响所有幼儿的发展,因为包括受宠的幼儿在内,都失去了受到良好教育的机会。

  一个缺乏尊重,平等、友好的氛围是不利于幼儿的精神成长的,《公约》指出,教育必须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即使是执行纪律的方式也必须符合儿童的尊严和本《公约》的规定。因此,儿童即使违反了纪律,做了错事,也不应成为被歧视的对象。教师或同伴的另眼看待对儿童来说简直是灾难性的,它会使儿童丧失自尊和自我价值感,而这正是教育所应当培养的。

打印】 【关闭】 【推荐给好友 】 【页面纠错

 

  投稿
  诚邀合作
 010-62603942、62603049
  邮箱:
  liufang#cernet.com
  wangshuang#cernet.com
       >>详情点击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
·教育部部署寒假工作 ...
·教育部要求落实教师...
·国务院教育督导办专...
  教育黄页
·国内外网络公开课导航
·教育院/系/研究所名录
·中国教育网络
·中国大学教学
·EDU免费精华视频课堂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