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了解,对于上海、浙江、江苏三地考生,同济大学将根据2月12日举行的“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与此次“综合面试”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理科考生综合成绩=(学业能力测试成绩÷3.5)×60% (综合面试成绩÷3)×40%;文科考生综合成绩=(学业能力测试成绩÷2.5)×60% (综合面试成绩÷3)×40%。其他地区的考生则以“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成绩来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对象。
被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的考生,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A位)报考同济大学前提下,上海地区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市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非上海地区考生投档成绩达到同济大学在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下规定分数,即可投档进校。投档进校的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济大学当地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投档分数线者,以高考投档成绩加上附加分并与普通考生合并后参加统一的专业录取;高考投档成绩未达到同济大学当地相应科目第一批本科投档分数线者,以高考投档成绩与普通考生合并后参加统一的专业录取。(完)
推荐专栏>>教育政策法规检索 >>高等教育专栏
相关专栏>>高等教育:高教新闻 海外概况 高教研究:综合研究 教学研究 发展研究 专题研究
>>教育新闻:综合新闻 学前教育 基教新闻 职教新闻 教师新闻 考试新闻 就业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