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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RNET第24届学术年会
选择字体:    科技部    发布时间:2014-08-12

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答问

  问:《规定》中三种支持方式的支持范围是什么?

  后补助不同方式其适用范围也不相同,应根据不同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中各类科技活动任务目标、组织实施的特点,选择确定后补助方式。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主要面向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中以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为目标任务,具有量化考核指标的研究开发类项目,现有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中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应当实施后补助。

  奖励性后补助的目的在于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将取得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关键性技术成果,尽快应用于实际。给予经费奖励的必要条件是单位将其技术成果实际应用于解决相关问题,否则补助经费予以收回。为避免财政资金的重复支持,对于已经或正在接受中央或地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技术成果不再重复予以资助。

  共享服务后补助主要是支持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面向社会开展公共服务。对不参加绩效考核或连续两次绩效考核较差的平台,不再纳入共享服务后补助范围。

  三种资助模式协同配合,用不同方式、路径实践了“先有结果后有财政投入”的补助机制,单位通过验收、审查或绩效考核后,方能得到补助,有效避免科研经费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问:是否企业申报的项目都要采用后补助方式?

  根据企业申报项目本身特点和相关科技计划及专项的管理要求,对不同的科研项目将采取不同的经费资助方式。对于市场导向类的科研项目,将更多地由企业提出需求、先行投入和组织研发,政府通过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对于基础、前沿类和公益性科研项目以及事关国家战略需求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科研项目,则仍采用现有前补助支持方式。此外,对于实施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的企业来说,因企业需先行投入资金进行研发,且自行承担项目失败的风险,故这一资助方式主要面向有科研需求并具备一定资金实力的企业,并非所有企业均具备实施条件。

  因此,并不是以企业为主申报的所有项目都会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政府将在发布相关科技计划或专项的项目指南或在发布公告时,明确实施后补助管理的项目,由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拟申报的项目特点自愿申请。

  问:《规定》对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的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创新,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是后补助最典型的资助方式,与目前国家科技计划前补助项目的管理程序相比,在项目征集、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项目、验收、经费管理和使用等方面都有所变化:

  一是在项目形成阶段,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科技部发布的国家科技计划或专项项目指南,结合自身研发需要提出申请,将单位需求与国家目标相结合,充分发挥单位在科技项目决策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同时扩宽了科技项目需求征集渠道,有助于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形成机制和储备机制。

  二是在项目组织阶段,赋予了项目承担单位充分的自主权。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不设置课题,单位可根据项目任务目标,自主对项目任务进行分解并确定合作单位,且由单位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需要,自行组织科研团队开展研发工作。

  三是在项目实施阶段,简化过程管理,项目承担单位享有充分自主权,减轻单位应对各种检查的负担,使科研人员有更多精力专注于研发工作。

  四是在资金管理方面,考虑到项目实际发生的支出为项目承担单位的自有资金投入,单位要为完成项目目标承担相应风险,后补助资金“面向结果”进行补助,因此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通过技术验收后,按照原备案的预算给予后补助资助。后补助项目不再组织资金过程管理和财务验收,有利于激发承担单位创新的积极性,也有利于鼓励单位在实际投入时厉行节约,以更少的投入获得更优的成果。

  五是在项目验收环节,突出结果导向,项目通过验收才能获得补助经费。因项目成果主要面向工程化、产业化,《规定》突出强调了对相关技术指标、性能的定量化考核,并引入用户评价、第三方检测等方法,力求用客观数据验证结果,更加注重实效检验,以保证验收结论的权威性和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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