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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RNET第24届学术年会
选择字体:    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4-03-13

科技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问题:深化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怎样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答: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十分复杂,在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同时,还必须加强与之相关的制度建设,形成政策合力和长效机制。对此,《意见》提出了以下几项具体措施。

  一是推行科研信用管理制度。随着财政科技投入的大幅增加,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呈现量大、面广、线长的特点。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监管效果,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推行信用管理,是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重要性举措,能够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率,营造“自我约束、奖优惩劣”的良好科研环境,具有“标本兼治”的功效。《意见》要求,建立从指南编制到验收的全过程科研信用记录,对项目承担单位、科研人员、评估评审专家、中介机构等参与主体进行信用评级,并根据信用评级实施分类管理。管理好的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可在一定时期内“免检”,管理不好的、屡查屡犯的,要加强监管,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则记入“黑名单”,阶段性以至永久取消其申请中央财政资助项目或参与项目管理的资格。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形成内外部监管合力。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都要按规定开展信息公开,接受监督,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意见》要求,除涉密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科研项目的立项信息、资金安排情况、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验收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科技界和全社会的监督。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制定内部公开办法,将立项情况、主要研究人员、资金使用情况、大型仪器设备购置以及项目研究成果等情况进行内部公开,接受内部监督。

  三是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实现科技资源的累积和共享。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共享服务平台,实现国家科技资源持续累积、完整保存和开放共享。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是向全社会公开财政支持科研项目实施情况和成果公示的重要制度。目前,科技部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并已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开展科技报告试点。今年3月1日,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已正式开通并上线运行,目前已收录并公开1万余份科技报告,预计今年可达2万份以上。下一步将继续按计划推进。

  四是改进专家遴选制度,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项目评估评审应该根据项目特点以同行专家为主,扩大专家来源,吸收海外高水平专家,特别是要扩大长期在科研一线工作的专家参与评估评审工作,他们真正了解国内外相关领域最新进展,了解科研和产业技术实际需求。《意见》规定,这些一线专家应当占75%左右。同时要建立专家数据库,实行专家轮换、调整和回避制度;参加视频或会议评审专家,公布专家名单,强化专家自律,接受同行质询和社会监督,对于通讯评审的专家,评审前专家名单严格保密,确保评审公平性。

  五是建立逐级考核问责和倒查机制,确保政策实施效果。明确逐级考核问责机制要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和实施主体,谁立项谁负责,谁实施谁被问责,确保政策实施效果。建立倒查制度,针对出现的问题倒查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的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查实后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问:在深化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同时,还将推进完善哪些政策措施,以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

  答:《意见》的很多方面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旨在充分调动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关部门还将推进完善包括收入分配、人才流动、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政策,为《意见》的有效实施和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要推动完善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与科研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相连的分配激励机制。

  当前,科研人员智力价值得不到应有体现的问题反映较多,普遍认为当前政策规定的工资水平与科研人员实际贡献不相匹配,绩效工资制度尚未建立,个人收入的主渠道保障不足。就项目单位而言,部分单位稳定队伍、吸引人才的资金压力较大,存在通过科研项目经费解决科研人员待遇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财政部、科技部在科技计划(专项)经费中建立了绩效支出渠道,并在《意见》中明确,按照国家规定合理安排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当然,科研人员智力劳动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的问题,还需要通过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来从根本上解决。

  二是要健全科技人才流动、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等的政策机制。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人才的双向交流,完善兼职兼薪管理政策,推进事业单位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完善落实促进科研人员进行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政策,落实激励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充分调动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问:科技部财政部两部门下一步开展哪些工作落实《意见》?

  答:《意见》覆盖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性改革。《意见》发布后,科技部、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紧抓好重点任务的落实。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职责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抓紧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积极推进改革。目前,优化整合中央财政民口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工作已经启动,各有关部门进行了必要的调整,优化整合的初步成果已经体现在2014年部门预算中,今年将继续深入推进。今年,科技部、财政部将全面启动相关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落实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的有关政策措施。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并做好政策解读。科技部、财政部将尽快启动全国范围内的宣传培训工作,组建专业化的师资队伍,统一培训材料,统一解释口径,确保科研单位和广大科研人员尽快熟悉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同时,配合各地方、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培训。三是及时了解《意见》发布后各方面的反应,认真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和落实到位。四是指导地方根据《意见》精神,制定加强本地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相关链接:>>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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