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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3
花钱网上雇“枪手”
案例:湖南某大学彭国星与福建某大学余文琼在网上雇人完成基金项目书。经比对,彭国星2012年度申报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与余文琼2012年度申报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整体相似度为97.1%,立项依据相似度95.9%,研究内容相似度99.3%,研究方案相似度98.5%,创新点相似度100%。经调查,彭国星与余文琼都是花钱从网上“中介公司”购买申请书。
处理:取消彭国星和余文琼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2013年5月29日至2017年5月28日);给予两人通报批评。
罪4
冒名侵占他人成果
案例:北京某研究所刘志华(男)2011年度获得一项青年基金项目,在其研究背景中列了1篇发表在美国科学院院报上的论文。该论文第一作者为刘志华,标注的单位为哈佛医学院,但此刘志华为女性,非彼刘志华(男)。实际上,在这期间,两位刘志华都在哈佛大学做研究,刘志华(男)正好利用了这一点。
处理:撤销刘志华相关项目,追回已拨经费;取消刘志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给予刘志华通报批评。
罪5
抄他人项目申请书
案例:四川某大学万昌秀等 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出版的专著《材料仿生与思维创 目申请书的“项目的立项依据”新》第189页到191页抄袭他人 部分。
处理:取消万昌秀项目评议、评审专家资格;给予万昌秀通报批评。
罪6
剽窃和伪造信息
案例:山东某大学任升峰抄袭剽窃他人已获资助项目申请书。经项目相似性检查系统比对,其2012年度基金申请书与其他人2008年度已获资助项目申请书高度相似:整体相似率95.1%,立项依据相似率95.95%,研究内容相似率99.2%,研究方案相似率95.4%,创新点相似率100%。同时,任升峰为展示他了解该研究领域的前沿,将申请书中10篇参考文献的出版日期变造成近年,并且将原资助项目主持人在美国的研究工作列为自己的研究成果。
-惩处
将建科研诚信档案库
有专家表示,防止科研不端行为出现必须首先为科学研究创造良好的环境。如在成果评价方面应更注重科研人员的论文质量而不是数量;为研究人员提供更稳定、可持续的经费来源;加强早期科研职业道德建设,在大学中普及科研职业道德教育等。
惩治不力是科研不端行为频发的原因之一。目前我国尚无完整有效地防止和惩处学术腐败的法规。专家呼吁,要用“重典”治理科研不端和腐败,以儆效尤。
“监督委员会将会继续大力遏制科研不端行为,对不端行为‘零容忍’,对影响恶劣的案例坚决予以通报。”陈宜瑜说,同时要建立不端行为案件库和诚信档案库。
“科学基金对促进国家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负有重要责任。”杨卫说,基金委将对已经结题的基金项目进行公开,方便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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