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目前有哪些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进入督学视野?
何秀超:在年底前我们会发布四个报告:《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关注学前教育》、《关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关注地方政府教育投入》。对于学生课业负担重、学前教育入园难等问题我们都会提出建议;对于教育投入如何使用也会给出相应建议,这也是第一次在“督政”方面关注这个问题。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上,我们选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200多个县,对义务教育阶段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的数学、科学水平进行了统一测试,对于教育资源分布、学生心理健康、学生价值观、学习感受、课程设置等做一个全面展示。我们也是第一次用这种模具分析,用科学数据说话,希望成为中国的“PISA”(联合国国际学生评估项目),能代替升学率考核,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
新督学差额选举,离退休人员少
对于国家督学,不少人有一个印象,即基本都是退休人员。关于这点,何秀超作出澄清,新任督学中,大部分都是现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很少。
记者:在新任督学中,既有北京师范大学校长董奇、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柯杨等知名教授,也有普通的中学校长、小学教师。新的国家督学是如何产生的?构成是怎样的比例?
何秀超:上一届国家督学只有80人,本届人数翻了一翻。扩大队伍,是为了适应各级各类教育的需要。新一届的国家督学基本做到了教育行政管理、教学科研一线并重,中央、地方并重,各级各类教育并重。国家督学中,国家机关24人,占15%;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74人,占46%;高校28人,占18%;中小学和幼儿园23人,占14%;教育研究机构和行业协会11人,占7%。国家督学要求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教育一线的要有十年以上教育经验,有正高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来自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机关的要求是行政管理方面的专家,对级别也有一定要求。在遴选国家督学的时候,充分考虑当地的学生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等,由当地推荐的候选人,通过差额选举产生。当然,根据《国家督学聘任管理办法》,候选督学要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突出。还有一个亮点是,10月1日施行的《教育督导条例》,明确规定督学的身份、职责、职权、义务,突出了督学在督导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这在国家法规中还是第一次。
(光明日报记者姚晓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