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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公平:
教育民生共享共融的不懈探索
2012年9月7日,第28个教师节前夕,胡锦涛总书记在给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的贺信中指出,经过全党全社会的不懈努力,我国已经全面实现普及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两基”目标。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国民整体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随后,温家宝总理在大会讲话中指出,要适应人民群众接受更好教育的新期盼,把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到提高质量、促进均衡发展上来,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培养好每一个孩子。
这看似朴素的目标凝聚的是几代中国教育工作者最深切的渴望——关于教育公平的渴望。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在推进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圆了期盼许久的三个梦:在全国城乡全面实施真正免费义务教育,1亿多名适龄儿童少年上学不花钱成为现实;建立健全国家助学制度,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中断学业;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农村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薄弱的状况得到根本扭转。
进入新世纪以来,促进教育公平,是党中央的庄严承诺,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期盼,更是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
从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到党的十七大提出“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教育公平都作为民生的重点被一次次凸显。2009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共商国是时指出,实现教育公平,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让农村孩子也像城市孩子一样受到良好教育。
过去的10年间,从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些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重大理念,也支撑着我们在寻求教育公平的道路上不懈探索。教育公平的起点,从关注农村教育开始。
2003年召开的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明确了农村教育在教育工作中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做出了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重大决策;2005年底,国务院决定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将义务教育所需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等,更加快了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的步伐。
广大农民群众高兴地说:“种田不纳税,上学不缴费,农民得实惠,和谐好社会。”凭借信息化走出大山的孩子们高兴地说:“大山再也挡不住知识了,我们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执政理念指引下,保障人民的受教育权利受到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大以后,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我国在教育公平方面的10年探索,充分彰显了人民利益至上的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共建共享的执政追求和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免费义务教育覆盖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全面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的逐步解决,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比例的不断提高,无不是向着教育公平迈进的坚实步伐。2011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签署,更是彰显了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心……
未来10年是我国实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关键阶段,面对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党中央在推进教育改革过程中,以优先发展为先导,以促进公平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吹响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世纪号角。
一场深刻变革已在我国教育领域拉开大幕,一系列政策调整,无不以国家现代化建设需求为导向,无不瞄准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在国家意志的强力推动下,中国教育事业必将迎来又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本报记者 柴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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