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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任区督学有哪些工作任务?
答:地方各级责任区督学负责落实本责任区的主要职能,责任区督学应是由各级人民政府聘任的督学担任。责任区督学主要负责对本责任区中小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进行随机督导。责任区督学要按照“依法监督、正确指导、及时反馈、深入调研、合理建议”的工作方针,在教育督导部门的指导下,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开展随机督导工作。具体工作任务是:
一是督导检查中小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及时发现危及中小学校安全、师生合法权益和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投诉的有关教育问题。
相关文件>>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
二是指导帮助中小学校合理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形成办学特色;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三是及时推介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和中小学校反馈可能影响中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问题。
四是认真研究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五是准确掌握中小学校的办学现状、发展动态及存在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报告,提出建议并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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