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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断提高资助水平,努力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重承诺。
2011年贵州省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全年共资助各级各类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7万人次,资助资金总额26亿元。其中:普通高校学生资助23.37万人次,资助资金10.23亿元;中职学生资助64.53万人次,资助资金4.84亿元;普通高中学生资助39.24万人次,资助资金3.35亿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共有80万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生活补助,补助资金7.58亿元;学前教育,2011年全省新建、改扩建300多所公办幼儿园,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行免收保育费和提供生活补助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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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学生资助工作组织保障到位。
贵州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分管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教育厅厅长为副组长,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局分管厅长(行长、局长)为成员的贵州省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专职从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全省各市、州、县参照省的作法均成立了专职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配置足够的专职工作人员,为学生资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以贷款发放管理为重点,确保高校学生“应助尽助”。
2011年贵州省全年资助高校学生23万多人次,资金逾10亿。一是开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受益人数达30971人,占入学新生99586人的31%。二是全面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年获贷人数13.1万人,贷款金额6.88亿元,获贷人数占省内外高校在校生30%以上。2011年贵州省全年没有一名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实现了“应助尽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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