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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安全——
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校车制度
近期连续发生多起接送学生上学放学的车辆交通安全事故,让校车问题迅速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索丽生委员就此提问:“有关部门打算采取哪些措施切实保障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
朱之鑫回答说:“多起校车事故的发生让我们的心情非常沉痛。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公安部、发改委、财政部等10多个部门立即行动,已经制定《校车安全条例》(草案),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我们成立了四个研究小组,从校车的生产、校车的配置、校车的运营和校车的安全管理四个方面,对15个主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要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校车制度。”朱之鑫说,要明确政府的主导责任,还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要因地制宜,不要一刀切。正在征求意见的《校车安全条例》就设置了一个为期3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里,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不能满足要求的,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使用其他取得校车标牌的载客汽车。
针对委员提出的校园恶性案件时有发生的现象,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分析说:“一方面因为当前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刑事犯罪的高发期,这必然反映到校园的安全上,另一方面,也确实存在着一些地方和单位思想比较麻痹,对校园安全措施不够重视、不够落实。公安机关要同教育和综治等部门一道,扎扎实实地抓好校园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意识,为学校各种开放性的活动创造安全条件,为学生外出和教育实践等活动提供安全的保障。”
姚建年委员的问题透出几分尖锐:“并校不能搞一刀切,就近入学可以明显降低安全隐患,请问,如何进一步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袁贵仁说,布局调整整合了农村教育资源,提升了教师配备水平,提高了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总体上是应当肯定的。但一些学校的撤并中,也存在工作简单化、程序不规范,以及撤并后办学条件没有跟上的问题,这是应当予以改进的。
袁贵仁提出了解决布局调整后存在问题的几点原则,一是明确学校撤并的思路原则,要慎重对待学校的撤并,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撤并,对需要保留的教学点要坚持办下去,而且要办好。二是明确学校撤并的工作程序,要建立学校布局调整的听证和公示制度,充分听取学生家长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意见,对经过科学论证和严格程序予以撤并的学校,也要先建后撤,解决好不住宿学生的交通问题,解决好住宿学生的生活保障问题。三是应对学校撤并带来的新情况。要改善寄宿学校的办学条件,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要办好有需求的教学点,在各方面的努力下,建立校车制度,规范校车的运营管理,解决好学生的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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