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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公平,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
“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是全国亿万孩子的共同心愿;“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
袁贵仁介绍:“近年来,国家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推动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
一是以加快发展促公平。发展是硬道理,通过扩大教育资源,为更多的人提供受教育机会。“十一五”期间,各级各类教育入学率进一步提高:学前3年毛入园率从2005年的41%提高到2009年的51%,提高10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从2005年的52%提高到2009年的79%,提高27个百分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1%提高到2009年的24.2%,提高3.2个百分点。
二是以资源配置促公平。坚持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教育差距。“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2006年开始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特岗计划”,共招聘18万名特岗教师,覆盖900多个县、1.8万所农村学校;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2009年中央财政下拨20亿元专项用于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2009年已达80%;高校招生计划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促进地区间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2008年开始实施“高校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专门用于扩大中西部地区考生入学机会,2010年规模已扩大到12万人。
三是以完善资助促公平。坚持教育资源向困难群体倾斜,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了不让任何一个孩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上学或辍学。“十一五”期间,国家资助制度覆盖面更广、比例更大、标准更高、效果更好。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都免除了学杂费,农村和一半城市免除了书本费,还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补助;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近1200万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全面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普通高中阶段,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总数20%;高等教育阶段,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学前教育阶段,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特殊教育,建立了从幼儿园到高中的特殊教育体系,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四是以规范管理促公平。“十一五”期间,教育系统大力加强行风建设,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六公开”和“六不准”;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建立教育收费听证、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2009年反映教育乱收费举报,比2008年下降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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